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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请来专家,竟是中标公司员工!

东莞地铁1号线遭“骗标”,工程重新招标,将努力按时通车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8月01日        版次:GA10    作者:刘媚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起点位于东莞西站(原望洪站)。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公告称,针对“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专用通信设备采购项目(1505标)”(招标编号:JG2023-7273)投标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一案,将于7月30日上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当事人为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远东通信”)、刘镇。

  日前,南都记者采访了项目招标人东莞轨道一号线公司。谈及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的原因,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是接到了有反映评标委员会中有一名社会评标专家是中标候选人相关公司员工的情况。7月29日,南都记者也多次就此事致电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暂未接通。

  调查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去年12月13日,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专用通信设备采购项目(1505标)招标公告。记者从招标公告了解到,该项目为异地评标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为东莞轨道一号线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筹资+社会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政府筹资49.5%,社会资本筹资50.5%。根据公告,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3203.74万元。

  今年3月6日,该项目第一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其中远东通信以94.86的综合得分,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约2.4亿元。紧接着,4月30日,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发布招标失败公告称:“发现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情形,影响了投标公正评审,导致本次项目评标结果无效。”还称将“依法组织重新招标工作”。

  6月20日,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40%资本金和60%债务性资金(资金来源)。另外,该项目第二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3970万元。7月16日,该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约2.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远东通信也参与了该项目第二次招标,但并未通过资格审查。

  公示内文显示,“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专用通信设备采购项目(1505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中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1505标段投标人河北远东公司无法证明其投标文件提交的“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业绩的“用户证明”及“乘客信息系统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的真实性”。而专家组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认定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7月18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公告称,针对“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专用通信设备采购项目(1505标)”(招标编号:JG2023-7273)投标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一案,将于7月30日上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当事人为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刘镇。

  回应

  努力确保东莞轨道交通一号线按时通车

  日前,南都记者向项目招标人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专用通信设备采购项目(1505标)第一次招标失败的原因,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由于接到有反映评标委员会中有一名社会评标专家是中标候选人相关公司员工的情况,在初步核查后认为有应回避未回避的情形,对评标结果有影响,因此经研究决定重新招标。”

  该工作人员还称:“对于听证事宜,我公司非公告中的当事人,不便发表。”那么该事件导致项目招标工作有所推迟,是否会影响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期和通车时间呢?该工作人员表示:“对项目工期会有影响,但仍在可控范围内,会努力确保按时通车。”

  记者还注意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专用通信设备采购项目(1505标)第二次招标公告与首次相比,有两处明显变化:一是招标项目资金从“出资比例为政府筹资49.5%,社会资本筹资50.5%”,调整为“来自40%资本金和60%债务性资金(资金来源)”;二是该项目第二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从原先的33203.74万元,下调至23970万元。也就是说,第二次招标不仅项目资金来源发生了变化,最高投标限价也下调了约9200万元。

  关于项目资金来源问题,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1号线投资模式在今年的2月份由PPP模式改为专项债直投模式,而第一次招标文件在之前已经走完流程,因此第一次招标时未修改,在第二次招标时就改成40%资本金和60%债务性资金。关于招标控制价问题,由于第一次招标时已经有各单位的报价作为参考,因此第二次招标的控制价采用第一次招标时投标平均价23970万元。

  南都记者还从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官网获悉,该公司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ICT企业,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3亿元,员工1200余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拥有完备的行业资质。作为一家综合通信设备制造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远东通信专注于交换调度、专用无线通信、行业智能软件、高端时频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及交通、政府与公共安全、能源、时频器件等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的推广。

  7月29日,南都记者多次就此事致电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暂未接通。

  政策

  出台招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新规

  事实上,对于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回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各地条例中均有明文规定。

  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另外,去年东莞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也明确提出:“招标监督小组成员、筛选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并书面说明回避理由。”

  记者还注意到,今年7月4日,东莞市住建局还发布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规则》(下称“《规则》”)。与《原规则》相比,《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加适用范围、修改异议提交方式、增加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的情形以及增加提出异议、投诉的要求。

  在投诉处理方面,《规则》明确,投诉处理涉及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的,行政监督部门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或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可以作为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或组织召开听证会。也就是说,东莞市住建局对“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专用通信设备采购项目(1505标)”(招标编号:JG2023-7273)投标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或是出于此种目的。

  《规则》的政策解读还称,该文件将进一步完善异议投诉规则,切实提高招标投标过程异议、投诉的处理效率,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环境,促进东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南都调研 总第363期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摄影:南都记者 刘媚 通讯员 洪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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