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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因救病危患儿 上课迟到被处罚

网友热议认为应给予表扬,南医大称正向相关单位核实情况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6月17日        版次:GA15    作者:孙小鹏

  南都讯 6月16日,#南方医科大学教师因救人上课迟到被罚#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日前,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通报的一起教学差错,引起网友热议。通报显示:今年5月10日《Pediatrics》课程上课前,授课的俞莉老师发现其科室的患儿病情危重,疑似脑出血,遂留下来紧急处理,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教室,上课迟到29分钟,最终被认定为教学差错,予以扣除当月奖金、全校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6月16日,南方医科大学发布《情况说明》,表示学校已关注到有关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被通报的网络信息。“作为医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校方称,学校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事件:老师抢救病患 致上课迟到29分钟

  日前,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公布的一则查处通报提到:根据规定,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至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该校俞莉老师2024年5月10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俞莉老师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俞莉老师做出以下处理: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俞莉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根据上述查处通报,当天上午,俞莉老师分管的患儿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死亡风险高,遂在授课前到达科室查看患儿情况,其间患儿出现双侧瞳孔反射稍迟钝、颈部置管处渗血等情况,疑似脑出血,遂进行紧急处理,俞莉老师因情况紧急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最终导致了迟到事件。俞莉老师在处理完紧急状况后,于8时29分赶回教室,并做好后续课程教学安排,完成了授课任务。

  在此事登上微博热搜之后,南方医科大学在16日的通报中强调,“作为医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

  对此,有网友认为,“抢救病人争分夺秒和时间赛跑,应该给予表扬。”也有网友表示,考勤制度设置有必要,是为了更好管理,但考虑到这种突发情况,应给予一定的宽容。

  说法:校方涉嫌滥用处罚权 建议取消处罚

  对此,多位劳动法专家、律师表示,如果媒体报道的相关信息为真,校方涉嫌滥用处罚权且有违公序良俗,应当取消对教师相应的处罚。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洪桂彬律师表示,无正当理由迟到属于违纪行为,所在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不区分迟到原因进行一刀切的机械处理缺乏公平原则。“暴雨天气下,职工都可以推迟上班,何况治病救人?学校的做法不仅涉嫌滥用处罚权而且有违最基本的公序良俗。患儿的生命权大于学校秩序这是基本的常识常理,如此处分不仅损害了当事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传递出极其错误的价值观。”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表示,本案尽管涉及人事关系中的管理问题,但它透出实践中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欠缺合理性、不够人性化的特点。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姚均昌律师表示,虽然校方的考勤制度有明确的规定,但老师的迟到行为事出有因,迟到与救人相比,不能机械地运用制度进行处罚而不考虑具体情况。“校方的做法不利于社会和谐,也不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不符合医学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的理念,应当取消相应的处罚。此外,校方还应针对这位老师治病救人的敬业、友善行为,给予褒奖。”  

  采写:南都记者 孙小鹏

  综合:南方+、工人日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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