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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违规放租乱象,整改不能浮于纸面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4月13日        版次:GA02    作者:

  短评

  日前,有本地媒体曝光上海嘉定、闵行两区的多个经适房小区依然存在“中介和二房东收集空置房源违规放租”情况,而对于今年2月初媒体曝光的“400套经适房违规出租”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承诺的“深入查处”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4月12日,有关部门再次对涉事地方经适房小区及周边中介展开摸排及整治,并表态将进一步深挖。

  问起来就是整改好了,但实地去看一眼,却是一切如旧,房子还是在放租。甚至有房东被执法人员问到“既然申请了这套面向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75平方米的经适房,为何不用于自住”时,得到的答案居然是“这么小的房子不够住,早知道这么小当初就不会去申请”……听起来怎么都不像缺地方住的人,却手握房源肆意放租。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已经如此寻常,依然匪夷所思。本来经济适用房就是面向符合规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其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提供,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购房者只拥有有限产权,五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但将稀缺的经适房拿到手后放租,不光是这次事发的地方,恐怕已经不是个别现象。

  首先需要追问和深挖的是,经过层层审核把关的经适房申请者名单,为何依然会存在现在看来可能并不困难,或者说并不迫切需要该住房资源的市民?这种违规放租经适房的所谓市场,不仅已经应运而生,而且还“生生不息”。如果要调查,那就有必要深挖一下经适房的申请、审批阶段,看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情况。

  紧接着来看,对于已经存在、被抓包的经适房违规放租乱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地方有关部门,是否真的担起责任?今年2月上海媒体曝光的“400套经适房违规放租”,监管部门口中的“整改好了”,在中介那里,却成了“只是去表面了解这个情况……顶多就是搬出去,让你整改一下”,媒体可以暗访到的经适房放租乱象,为什么就可以在监管部门眼中呈现某种“灯下黑”的局面?几乎零距离的监管失效背后,很难不让人忧虑公共利益被私相授受的问题。

  如果严肃整改只是来一回看一下,那确实可以用暂避风头的方式来摆平。根据相关规定,经适房源如有违规出租且逾期未改正的,房管部门可责令腾退房屋,且购房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在实际操作中,“只要违法的业主配合整改完成,通常就不会再有后续处罚”。但这里所谓的“整改完成”,是否缺乏必要的常态评估和跟进监督,是否存在执法消极不作为的情况,又是什么导致了这种不作为?经适房小区的物管公司也在承揽放租业务,是否说明经适房违规放租的情况,已经有了一套“民不举,官不究”的潜规则在发挥作用?

  经适房依然是稀缺资源,是城市的兜底性公共保障,必须守住公平公正的规则底线。监管执法不能提笼遛鸟,既然说要整改、要深挖、要“严格处置”,就不能不痛不痒、浮于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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