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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金英建议:

加强火险源头管控 工程审批不降标准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3月01日        版次:GA05    作者:王森

  2024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张金英递交了关于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案。

  张金英在提案中介绍,今年开年以来,全国各地大火频发,特别是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造成15死44伤,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造成39死9伤,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造成13死3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刻不容缓。

  张金英认为,在监管层面,相关部门对火灾风险的源头管控设防仍有不足,因此她在提案中建议,负有工程项目审批职责的各级相关部门,要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准入关口,在工程项目审批阶段,多听取消防部门意见建议,决不能在产业规划和招商引资中擅自降低安全门槛。  

  监管部门对火灾风险的源头管控设防不足  

  张金英在提案中分析了城市的消防风险: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危化企业这些“高低大化”单位风险最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厅、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人员密集“九小场所”隐患最多。

  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飞地”伤亡最大。例如天津近十年火灾中,居民住宅类火灾占比达六成以上,占亡人数的近八成,“老幼病残”是伤亡主要群体,吸烟、电气故障、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张金英认为,从监管层面看,相关部门对火灾风险的源头管控设防仍有不足,住建部门对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工作还没有形成足够的技术力量,监管经验尚显不足;相关部门在职责交叉的“模糊地带”仍存在推诿现象;基层末端监管乏力,街镇地区很难集中精力钻研消防业务、开展消防检查。  

  不能在产业规划和招商引资中擅自降低安全门槛  

  基于以上问题,张金英建议要在制度上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责任。

  她建议加强地方立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让所有的难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牵头。

  她建议强化源头管控。各级规划、住建等负有审批责任的部门,要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准入关口,在工程项目审批阶段,多听取消防部门意见建议,决不能在产业规划和招商引资中擅自降低安全门槛,留下先天隐患。

  她还建议压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作用,紧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行刑衔接、信用监管等手段,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张金英表示,消防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因此她还在提案中建议补强基层力量。

  张金英建议充实街镇消防力量。由各地区政府、编制部门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乡镇街道至少安排2名、村社区至少安排1名专职人员专门从事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

  张金英还在提案中建议,要建立公安派出所与消防部门的良性互动。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全警动员,继续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将消防安全检查融入治安、户政工作范畴。其间,消防部门坚持上门指导。

  采写:南都记者 王森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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