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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年1号罚单,督促中介机构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2月12日        版次:GA02    作者:柯锦雄

  来论

  近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刊登了2024年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涉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瑞华)及相关责任人员,瑞华被罚没1783万元。

  此事源于4年多前的康得新造假案。2019年,证监会认定,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收入及费用合计虚增利润达119.21亿元。证监会对康得新财务造假的评价是: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而瑞华从2012年开始负责康得新的年报审计,在证监会认定的财务造假期间,瑞华对康得新2015年、2016年、2017年年报均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而只有2018年出具的是“无法表示意见”,这还是因为康得新的财务造假已经瞒不住了。证监会认为瑞华在审计康得新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时,违反相关执业准则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2023年2月17日,A股市场全面实施注册制。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与核准制相比,注册制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更强调发行人对于信息披露的责任。注册制背景下的资本市场不仅仅是纯粹的资金市场,更是信息市场。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更为清晰地了解公司情况和管理者的行为,从而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高质量的信息也是资本市场正常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前提。

  实行注册制绝不是放任不管、一放了之,而是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各环节加强监管执法,管得更严,管得更准,其中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管成为重要抓手。注册制下,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自然毫无争议,但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需要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审查和判断。

  在所有披露的信息当中,财务信息是其核心,即便是非财务信息,最终也会在财务信息上有所反映。无论是上市前的欺诈发行,还是上市后的财务造假,发行人的财务报告都是造假的“重灾区”。如果说资本市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那么年报审计就是资本市场状况的“透视镜”。若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尽勤勉尽责义务,甚至帮上市公司美化年报、遮蔽问题,投资者就无法判断企业质量,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就会被扭曲。

  近年来A股市场频现上市公司欺诈发行与财务造假事件,例如,万福生科案、欣泰电气案、尔康制药案、雅百特案、康美药业案、獐子岛案等财务造假,还有紫金存储、泽达易盛等欺诈发行,大都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很多财务造假手法并不复杂,但即便是如此错漏百出的财务报告,在造假行为被曝光之前,依然能够拿到“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这无疑是审计机构在为虎作伥、助纣为虐。

  审计的目的原本是为了提高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但不负责任的审计机构将这种信任背书当成了买卖,只管业务收入,不顾审计质量。可以说,每一次财务造假背后,必然存在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信息质量,任由这些虚假信息欺骗投资者。

  财务真实性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财务造假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毒瘤”。要想剜除这颗“毒瘤”,除了严惩发行人信披违规,还需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既要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也要让不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被市场淘汰。  

  □柯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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