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在网上“交往”时间短的仅一周、长的近两年,60多岁的张阿姨和多名年龄相仿的阿姨都被所谓的“东弟”骗了钱。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假冒演员“靳东”诈骗案,依法对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拘役四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通过情感话术来行骗,这样的现象早就不新鲜,这个案例的关键点在于那些人是靠假扮靳东来吸引粉丝,甚至通过各种沟通小技巧诱导粉丝直接转账。实事求是地说,这其实是比较低级的一种操作。在他们的互动中能找到许多“老婆”“我会娶你”“我想你了”等字眼,据说话越好听越甜蜜,输出的情绪价值越高,收到的红包也越大。设身处地想,可能这种话术对部分群体的吸引力的确很大,阿姨们容易在“偶像”一声声甜蜜的“宝贝”中逐渐沦陷,但这种操作的缺陷在于,他们是一对一互动,“偶像”老在一只羊身上使劲薅,久而久之,即便粉丝自己没发觉问题,他们的家人们可能也会察觉到。
所以说,这些假靳东其实面临的风险很大,他们很难预料到什么时候会被发现,什么时候警察会找上门。我具体不了解上述案件的侦办过程,但相信警方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毕竟他们的做法很容易识别,证据也不难找。从这个角度说,这样的案例尽管很夸张,甚至在其他地方还出现过比之更极端的案例(比如媒体报道就提到,在江西就有一位年过六旬的女士自称在某平台上结识了靳东,因为思念他瘦了十几斤,甚至在他的召唤下去长春找他,想要和他一起生活),但我还是认为这只是极端个案,未必具备典型性。倒是如今活跃在各类短视频平台的各种假靳东们,他们还靠着各种话术糊弄人,看起来危害更大,因为他们的方式更隐秘,套路更高级。
这些假靳东的技巧通常很拙劣,比如通过抠图、对口型来吸引粉丝,但他们很懂得分寸,媒体报道提到,他们通常诱导粉丝“点亮爱心与加号”“与弟弟合拍”,从而实现涨粉、引流的目的;有的时候,直播间并无真人画面,假偶像还会用“弟弟先去拍戏了”“每天工作很忙”等理由完善人设。但他们并不是通过假装偶像直接向粉丝索取钱财,冒充偶像只是一种吸引流量的方式,而不是一种获利手段。当有了一定的粉丝,这些假靳东就做起了直播带货,向粉丝兜售各类产品。这个时候播主与粉丝的关系就很难说清楚,他们可能都没有一对一对话,假靳东也并没有向粉丝索取财物,而只是靠着粉丝对靳东的迷恋,诱导粉丝打赏或者买商品。
有的粉丝也知道对方是假靳东,但他们爱看这类短视频,而这对于“假靳东”来说就足够了。毕竟,只要账号粉丝到了一定的数量,只要有小部分人入戏太深,零星的打赏也能积少成多,而且,这种操作对单个粉丝的伤害不会太大,面临的法律风险要小很多。退一步说,如果追究的话,他可能会说这只是“剧情演绎”,如果粉丝信以为真,他还可以撇开责任——粉丝一厢情愿而已,我有什么办法?
就像那个模仿鹿晗的网红鹿哈,现在似乎也没遇到什么问题,主要就因为没有冒充鹿晗向粉丝行骗,归根结底他只是靠这种方法来吸粉,至于有人被误导,那就很难说清楚。这种做法对个别粉丝的伤害可能不大,但其实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打擦边球而已。媒体报道提到很多类似的问题,很有必要引起重视。
□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