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盘拔地而起。 南方日报记者 肖雄 摄(资料图)
曾经使用贷款购买过房产名下有房,但只要房子已出售(目前名下无房),再次购房仍将视为“首套房”购买,只需缴纳三成首付。
●何谓“认房”“认贷”?
●政策利好哪些群体?
●政策执行的分界点是什么时候?
详见:A04-05·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