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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8月15日施行

居民住宅楼禁设产生油烟异味餐饮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8月08日        版次:GA10    作者:周甫琦

  市民在广州一商场的餐厅吃饭。 新华社发(资料图)

  广州作为岭南饮食文化之都,餐饮行业规模庞大、种类多元、发展迅速。据统计,全市现有餐饮服务经营户数量已经超过15万户,庞大的餐饮经营群体在充分释放产业红利的同时,也给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其引发的环境污染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产生了矛盾。

  日前,《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3年8月15日全国生态环境日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但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甜品、炖品、糕点、包点、冷热饮品、凉茶、食品复热等餐饮服务项目除外。

  A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使用高噪声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规定》所称餐饮场所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经营活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服务场所。共三十二条,不分章节,对部门职责、餐饮场所选址和污染防治的宣传指引、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餐饮场所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规定》在借鉴省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广州实际、展现广州特色,对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标准要求和具体措施作了创新规定:一是推广应用绿色低碳燃料。要求餐饮场所按照规定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二是规范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要求餐饮场所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有关技术规范,安装油烟、异味、污水处理及隔声降噪减振等专用污染防治设施。三是明确污染物排放要求。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水应当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产生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等。

  《规定》特别提到,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容易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餐饮场所应当对房顶、墙体、地面、门窗、管道等场所不同部位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每年对餐饮场所开展一次噪声监测并如实记录,记录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为了切实提高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保证法规各项制度有效落地、见行见效,让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这项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当中,《规定》作了以下制度设计:一是加强行业自律。要求餐饮等相关行业组织督促会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污染。二是要求相关联产业经营主体履行必要的提示和监督义务。房产企业、房屋产权人等主体在出售、出租、出借场地用于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时,应当按要求提醒餐饮经营者依法选址经营。三是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要求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途径,受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举报,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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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住宅楼可开展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

  为避免因选址不当给餐饮经营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有效保护餐饮经营者合法权益,《规定》对餐饮服务项目作出以下禁止性规定:一是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二是禁止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三是配有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可以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但要注意不能在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进行。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甜品、炖品、糕点、包点、冷热饮品、凉茶、食品复热等餐饮服务项目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同时,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区域,从其规定。如经营者无法判断经营行为是否符合餐饮场所选址等要求的,还可以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咨询。

  C

  编制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 积极引导餐饮经营者正确选址

  政府除了要做好“监管者”,更要当好“引导者”和“服务者”。为了给餐饮经营者提供一个更加安全、透明、可预测的经营环境,引导餐饮经营者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规定》着重强调政府对餐饮经营行为的科学引导和前端服务。其中提到,加强餐饮场所依法选址经营的指引。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编制、公布和发放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积极引导餐饮经营者正确选址。

  此外,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入驻平台的餐饮场所实际地址与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不相符的,应当及时报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入驻平台的餐饮场所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告知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按照处理意见停止为其提供平台服务。

  为有效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规定》正当其时。这是广州开展“小切口”地方立法的生动实践,强调一事一法,直击生态环境保护中餐饮污染防治这一重点问题,虽然篇幅不大、条文不多,但是目标明确、易于理解,能够提供精准化的制度方案,为协同推进广州餐饮产业发展、岭南饮食文化传承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

  采写:南方+记者 周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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