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持卡人没有根据其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签订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按期还本付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
请持卡人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偿清信用卡欠款,否则我行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皆由持卡人承担。
联系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
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园村新河西路西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宁市支行)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3-2230940
注:下列欠息计算至2023年6月29日,持卡人以实际履行时根据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的金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单位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