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瞰阳江阳春市岗美镇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南都拍客 吕华当 摄
日前,《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从8个方面36项细则明确今年重点工作,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三农”新篇章。
与以往相比,这份《实施意见》有哪些新亮点?广东今年有哪些“新招”?记者梳理发现,今年的《实施意见》在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抓好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不少新举措、新任务,政策“含金量”十足。
县镇村与“三农”高质量齐发展
今年广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明确提出,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力广东“三农”高质量发展。也就是说,“百千万工程”与“三农”高质量齐发展。
具体来看,围绕县镇村“种养-加工-销售-服务”补链延链强链,推动县域建设打造一批产业集群。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关键所在。《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挥串联产业链上下游、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牵头搭建大平台、实施大项目,打造更多百亿元级、千亿元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在强化县域统筹城乡规划方面,意见提出要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县域集中、向镇村下沉等。文件明确指出,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结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科学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农房改造和风貌提升,深入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
海洋牧场建设列为单项重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首次将“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列为单项重点工作,足以可见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实施意见》强调,广东坚持“疏近用远、生态发展”,培育壮大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争创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同时,支持具有良好避风条件和海水营养条件海域的沿海县率先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园和国家级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精深加工产业园,加快广州番禺、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推动珠海洪湾国家级中心渔港评定。
深入实施“南粤良田”工程
《实施意见》将“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放在首要方面,将粮食安全、耕地和种子列入其中、统筹考虑,牢牢守住确保粮食安全底线。广东要抓深抓实粮食生产,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深入实施“南粤良田”工程和“粤强种芯”工程,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
在抓深抓实粮食生产上,《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健全种粮收益保障机制,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提出探索产销区利益补偿办法。
文件还首次提出,要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饲料化,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首次将发展冬种农业和北运蔬菜等写入文件
在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上,首次将发展冬种农业和北运蔬菜、林业特色产业、农业微生物等写入文件。在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强调省、市、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在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上,强调粮食烘干和粮食仓储建设。
要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支持发展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布局建设跨区域农产品商贸中心,加快完善县镇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一批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培育乡村新业态,实施“粤字号”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做实做强农产品跨境电商示范区。
首次提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攻坚行动”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文件首次提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攻坚行动”,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源,设立公司法人,开展经营活动,承接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及各类中小项目建设。支持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村级结对共建,发展“飞地”抱团项目。
在此基础上,强化富民强村导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体制等改革,以系统集成改革激发农业农村活力、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设立省市联动用地指标池
《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设立省市联动用地指标池,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民生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省指标保障,其他项目由市指标优先保障。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供销社联农扩面五项工程,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构建面向小农户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推广“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做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益。
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方面,持续推进金融下乡、金融助农。《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涉农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增加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进基层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
将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点
聚焦抓好责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深入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走好群众路线。
此外,要加强对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提出,要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点等,加快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采写:南方+记者 陈薇 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