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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宿未成年人被罚,旅馆执行“五必须”要彻底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6月03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日前,广东高院发布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宗酒店违法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被罚案引发关注。旅馆经营者杨某未严格履行“五必须”要求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致使发生未成年人被侵害的严重后果,其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不服经过复议诉讼程序,最终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生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案情过程挺清晰,处罚在公众看来也并不鲜见。2020年10月,新修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住宿经营者对未成年人亦有安全保护责任,要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部围绕住宿登记、入住询问、可疑报告等重点环节,提出了更为细致的包括必须查验未成年人身份、必须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等“五必须”要求。

  “五必须”可谓是新规,但因为多部门的合力推动,其俨然已经成为住宿从业主体的一条铁律。对于违反相关规范的行为,以及在后续案件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也属于常规操作。

  至于此番案例的典型之处,或不仅在于对“五必须”规定的落地执行,需要执法与司法的双向互动,还在于对被处罚主体的异议申诉权利的充分保障。旅馆留宿未成年人,公众对其危害性有充分认知,社会层面对于这类违规现象可谓深恶痛绝,但即便如此,同样应当充分满足被处罚主体在法律层面的申诉异议权利,这是国家法治原则深入社会肌理的体现。

  本案中,旅馆经营者对公安机关开出的10万罚单不服,经过了相对完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流程,充分行使了其合法的异议权利。对哪怕在旁人看来是非判断明晰的个案,法律同样应当秉持公心,认真对待每一项程序、每一份异议表达。

  国家法治尊重和保障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实体层面还是程序层面。以本案为例,除了保障旅馆经营者表达异议的权利,公安部门在取证环节也力求严密,反复查证确保万无一失,一来在确保执法本身的规范,二来也在避免出现证据呈现不完整的情况。假使涉事旅馆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履行了“五必须”规定,并且在未成年人留宿期间履行了安全巡查义务,发现可能有违法犯罪嫌疑时有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旅馆从业主体因此免责的案例也出现过。经过法定程序开展多方核查,足见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五必须”规定的贯彻与支持。

  而此番典型案例带来的警示已经很明显,由未成年人保护法细化、衍生出的“五必须”规范,对旅馆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必须”规定必须严格遵守,而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对旅馆从业的“五必须”严管,这不仅是执法监管的责任,同样也需要司法的监督和加持。社会不是只想要一个无原则背书的盖章,而是需要通过严肃的司法流程,既保障当事人的异议权利,又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做出公允的专业判断,这才是公众对于法治秩序的共同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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