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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行动等九大行动,发布“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

对全职人才最高奖励1000万 对人才项目团队最高支持1亿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5月12日        版次:GA05    作者:任燚 梁文祥

  4月29日,广州南沙港集装箱码头停泊着多艘超大型集装箱货轮,正在紧张装卸作业。 南都拍客 付海燕 摄

  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创新创业最高奖补1亿元……5月11日,《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下称“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政策发布会在大湾区(南沙)国际传播中心举行,南沙新修订的人才核心政策正式出炉。

  南沙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家炳在发布会上介绍,聚焦重点人才和人才发展的关键环节,“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提出九方面的支持措施,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行动、高端人才倍增行动、青年人才托举行动等九大行动,将全面激发南沙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一事一议 赋予战略科学家等人才更大权限

  围绕重点人才群体引进培育,“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对高层次人才、顶尖人才给予了相当大力度的支持。如提出通过“全职+柔性”不拘一格集聚高层次人才,对全职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人才项目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等。除了资金方面的支持外,新政也提出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战略科学家、产业顶尖人才负责制,赋予其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等,给予他们更大发挥空间。

  强化特色定位,打造国际化人才集聚高地,本次“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新增不少针对海外人才的条款。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高校博士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对持有特定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此外,新政策还鼓励留学人才回国创业,给予企业区级经济贡献最高100%奖励,并加大用人单位海外引才激励,对引进海外人才成效突出或在海外设立“人才飞地”就地使用人才的,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人才评价 新增专家举荐、自主评审、定向配额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才评价上,“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也实现不小的突破,坚持“破四维”,治理“唯帽子”,在现行政府评定方式之外,新增专家举荐、自主评审、定向配额三种方式,构建人才多元化的评价机制。“顶尖人才的引进一直是我们的痛点。‘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新增的人才评价三种方式以及‘一事一议’人才负责制让我们在招人用人上有了更大的空间和自主权,将帮助我们引进更多高端人才、顶尖人才落户南沙。”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广州)人力资源中心执行主任黄丽慧表示。

  此外,在青年人才、技能人才、市场化引才激励以及人才服务等方面“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均有条款给予支持,为南沙做大人才增量、强化实体经济人才支撑不断提升政策准确性,做优南沙人才发展“软环境”。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是南沙“1+3+N”人才政策体系中代表“1”的核心政策。目前南沙正抓紧制定人才服务、人才评价、人才培养的“3”项支撑性措施以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金融航运等“N”项产业人才专项政策。

  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精简版)

  ①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行动

  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个性化引进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在人才奖励、项目资助、研发补贴、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负责制,赋予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和内部机构设置权,举荐的团队核心成员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

  实施高端人才倍增行动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补贴。

  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落户的出站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就业,给予单项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每年遴选一定数量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青年俊才,给予30万元成长资助。

  实施海外人才集聚行动

  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高校博士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对持有特定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可评定为高层次人才。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最高按照企业区级经济贡献100%比例给予奖励。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成效显著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设立海外“人才飞地”就地使用人才的,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工作经费。

  实施技能人才锻造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首席技师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提升职业能力,对新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年递选一定数量的高技能工匠,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实施人才贡献奖励行动

  建立各类人才经济贡献激励机制,对外籍人才、高层次人才按照个人经济贡献超过其收入15%的部分给予奖励,对港澳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对骨干人才最高按照个人经济贡献的40%比例给予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最高按照个人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

  实施人才引育伯乐行动

  发挥高层次人才引才荐才作用,对经个人推荐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强化用人单位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引进培养一名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实施人才多元评价行动

  建立政府评定、专家举荐、自主评审、定向配额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对重大平台、科研机构每年分配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授权其按条件自主评审。对新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名录企业、新成长为科创独角兽企业、新上市企业等,直接给予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

  实施人才无忧服务行动

  建立南沙人才卡服务清单,为各类人才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行“上管老下管小、全家无忧”服务理念,建立人才安居无忧、子女入学无忧、父母养老无忧、配偶就业无忧、家庭医疗无忧服务保障体系。

  采写:南方+记者 任燚 梁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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