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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司法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

创新性建立应诉督促机制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5月10日        版次:GA06    作者:何生廷 王瑜玲

  河源市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通讯员供图

  2023年1月1日,《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地级市首部聚焦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此《条例》的出台正是河源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的最新举措。

  南都记者获悉,河源市司法局提出要聚焦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为河源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更好助力幸福和谐美丽河源建设。

  1 重要领域立法 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

  2月8日,河源市司法局召开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持续推动河源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任务落地落实。

  河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庆铎提出,要充分发挥高质量立法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据介绍,河源市司法局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着力打造法治建设新样板。

  在服务政府依法决策上,2022年河源市司法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查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61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1件、其他政策文件152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1件。

  同时推动研究制定《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编制公布《河源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市县镇三级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全覆盖,完成市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换届工作,全年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41份,提出法律意见385项。

  2 行政应诉监督 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2022年第一次实现行政应诉失职情形零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9年的17.23%上升至77.22%,实现历史新高。”这一组数据是南都记者从河源市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2023年3月29日,河源市多部门联合召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市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加强与两级法院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性建立了全市应诉督促机制,一改过往只能事后监督的旧模式,实现行政应诉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进河源市行政应诉工作迈上新台阶。

  河源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是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要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法院通知出庭的案件,以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做到“应出尽出”,做好应诉准备,确保“出庭出声”。

  河源市还成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调研专班,开展“河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专题调研工作,从案件发生数量、负责人应出庭数量和占比、实际出庭数量和占比、未出庭数量和占比、胜败诉数量和占比以及应诉情况排名前三的领域和部门等7个方面对近三年河源市964宗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了行政诉讼案件高发领域、矛盾问题、突出领域、部门,针对性加强全市应诉工作措施,有效提升应诉能力。

  3 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2020年11月,河源市政府发布《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将《河源市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第一批)》(共279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该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镇街行使。

  2023年1月,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做到依法、科学、稳妥下放职权,根据职权下放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等相关规定,河源市政府发布了《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对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职权实行动态调整。

  调整后,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镇街的行政执法职权为222项,源城区镇街的行政执法职权为208项。

  据了解,河源市通过开展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示范行动,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以点带面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提升。

  在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上,河源市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作为“硬指标”,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将《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河源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问答手册》转发给各镇街,并逐步指导镇街将相关流程图进行制度上墙,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4 法治乡村建设 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据介绍,2021年以来,河源市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对镇村法治建设进行了部署,推动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2022年,河源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推进2022年度基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源市“夯实法治基础 护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以打造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河源样板”为目标,明确提出打造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完善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十四个一”主要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在河源市和平县东水镇调研乡村振兴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时,李庆铎强调要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出发,强化涉农体制机制建设,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全面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在司法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中,河源共有10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总策划:戎明昌 刘江涛

  执行策划:王卫国 裘萍

  统筹:李陵玻 邹琳

  采写:南都记者 何生廷 王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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