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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今年将安排审议法规项目18项

广东将创新省市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4月08日        版次:GA07    作者:吴璇

  广东省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昨日在广州召开。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将在区域协同立法上继续探索,研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协同立法。会议还披露了广东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审议法规项目18项,其中继续审议的法规案3项、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5项,安排预备审议项目24项,并安排适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法规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

  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  

  南都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已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意见对推动新时代广东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意义、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均作了详细阐述。

  在指导思想中,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决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和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意见对广东立法提出了旗帜鲜明讲政治、恪守 “人民至上”的立法价值取向、紧扣中心和大局、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等四点原则要求。

  意见强调,要将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将主题重大、政治敏感、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立法项目列入省委年度工作要点,特别重要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意见指出,立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抓好民生领域立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要紧扣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与广东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广东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健全完善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之一。对于如何实现这一指导思想,意见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全面深入、法规起草更加高效多元等多项目标措施。

  意见强调了代表、基层立法联络点以及智库在立法中的作用,并强调健全完善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意见指出,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适时增设部分基层立法联络单位。加强智库建设,更好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

  另外,意见还提出,“小切口”立法更加精准有效。坚持精细化立法,突出务实有效管用,多搞一些“小切口”“小快灵”。

  强调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  

  接下来,广东立法的重点将集中在哪些领域?意见强调了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立法。

  重点领域立法方面,意见提到了广东高质量发展、发展实体经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课题,以及科教兴国战略、推动 “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

  新兴领域的立法方面,则提出要先行先试,争取为国家立法提供广东经验。同时,强调及时跟进了解新兴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立法需求,加快促进、保障、规范新兴领域相关产业发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规范网络行为以及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区域协同立法更加广泛密切  

  区域协同立法更加广泛密切是意见提出的目标措施之一。据了解,近年来,广东在区域协同立法方面已有一些尝试。例如,汕头、潮州、揭阳三地的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是广东三个地级市首次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也开创了全国在文化领域协同立法的先例。

  意见指出,要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创新省市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拓宽区域协同立法的范围和领域,提高区域协同立法的质量效益。

  同时,意见中还提到了区域协同立法的方向:结合我省和各市实际情况,分区域、分领域,研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协同立法。聚焦环珠江口区域,加快推动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协同立法,在破解市场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够畅通上下功夫,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围绕制造业当家和产业有序转移,在产业项目导入、园区开发建设、联合招商引资、利益共享机制等方面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产业共建、产业共强。指导各地在跨区域生态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历史文化保护、交通出行、文化旅游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协同立法,推动形成环境保护合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便利共享。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 实习生 林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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