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葛优躺”曾是2016年的网络热词。知名演员葛优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瘫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网友命名为“葛优躺”。许多新媒体账号都曾以此蹭热点营销,相关表情包随处可见。记者以“葛优躺”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从2017年起,截至2023年3月22日,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600份,涉及544起案件,案由均是葛优起诉企业使用“葛优躺”照片侵犯其肖像权。葛优胜诉率达99.6%,仅有两起案件一审因取证程序瑕疵未判定企业侵权,另有一份判决仅判企业道歉无需赔偿。542家企业在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合理维权成本等共计759.4392万元。
从2016年“葛优躺”火爆网络至今,依然可以看到很多自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葛优躺”“葛优瘫”图像作为文章配图或者聊天表情。一些商家利用“葛优躺”图片被起诉并被判败诉的案例也非常多,且共计的赔偿额达750余万元。这再次证明,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其肖像权均受法律保护,不是商家想用就能用。
葛优是很多人喜欢、平易近人、粉丝较多的公众人物,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加之“葛优躺”图片诙谐幽默,让人轻松解压,故很多自媒体、官方媒体、个人将其用于文章配图或者聊天表情包。如昆明航空公司就曾经于2016年8月在其公众号发布的推文中使用了相关照片作为文章配图。
虽然葛优看起来平易近人,但这不代表其肖像可以被随便使用,更不代表可以随意使用其肖像进行营利活动。即便明星属于公众人物,应该受到公众监督,其肖像权等权利应受到合理限制,但也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其肖像。根据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但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或者实施新闻报道,人们在必要范围内可以使用他人肖像。
根据前述规定,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不代表其照片、姓名可以被毫无限制地使用。特别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家,更不该随意滥用他人肖像来为自己的商品“贴金”,否则就构成侵权。现实生活中,粉丝可以将喜欢的明星照片自行印刷到书本上、衣服上,对此明星应该予以容忍;但商家显然不能未经许可将明星的照片印刷到产品上对外销售,或者假借明星的肖像来进行广告宣传。
需要说明的是,一些经营主体或个人并不是在产品上使用了“葛优躺”图片,只是在其微信公众号或者公司网站推文中使用了“葛优躺”作为配图。但这也是侵权行为,因为,这看似不是商品,也不是广告,但相关推文是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或者属于“软广”,如昆明航空公司的公号文便属于此类。此外,哪怕不是经营者,只是普通个人,在推文中使用“葛优躺”等他人肖像的话,也有可能构成侵权,因为该使用不属于“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的合理使用,且一些个人的公众号或者视频号也通过流量或打赏赚取收益,完全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界限。
因而,随意使用明星等公众人物肖像,极有可能构成侵权,且除公众人物外,普通人的肖像同样受到保护,不能随便使用。司法机关判定使用“葛优躺”者败诉并承担赔偿责任,以至于葛优因此“躺着也赚钱”并引发网友热议,是对经营者和自媒体运营者的警醒和提示。无论是生产经营或者是运营公众号、视频号,都不该随意使用他人肖像,否则一旦构成侵权,便面临赔偿责任,得不偿失。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