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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争7个地级以上市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要实现母婴室全覆盖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3月22日        版次:GA07    作者:新华社 南方日报

  广东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图为茂名市某幼儿园正在开展活动。 南都记者 徐晓三 摄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印发《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构建全省统筹规划、全域系统推进、全程多元参与的儿童友好城市工作格局,全面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心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力争7个地级以上市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根据《方案》,广东将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母婴室建设、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儿童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和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十大重点工程。

  儿童友好医院工程。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地级市建立1所三级儿童医院,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地级市。省、市、县级均各建设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通过完善儿童的就医环境,建设一批尊重儿童、满足需求、保障权利的儿童友好医院。

  儿童友好图书馆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建设独立建制的儿童图书馆。建设一批儿童友好图书馆,尊重儿童权利,从室内外公共空间、阅读空间等方面,满足儿童阅读、探索需求。

  儿童友好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以儿童发展为中心,满足儿童需求、倾听儿童心声、保障儿童权利的友好学校,完善儿童在校的生活及学习环境,保障儿童在生理、心理、认知、社会和经济上的需求与权利。

  儿童友好公园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建立一所儿童主题公园,并逐步扩大到县(市、区)。城市和郊野公园设置一定规模的儿童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新建或改建一批儿童友好公园,结合公园实际功能分区、自然特征,因地制宜为儿童提供相对安全的公共空间,科学配置满足不同年龄阶段及特殊儿童需求的服务设施。

  儿童友好社区工程。优化配置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打造一批省级儿童友好示范社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儿童友好示范社区。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儿童参与得到充分保障。

  普惠托育服务工程。加强托育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成1所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

  鼓励社区建设托育中心,提供多样化普惠性托育服务。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5.5个。

  母婴室建设工程。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实现母婴室全覆盖,健全母婴室运行管理制度,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鼓励用人单位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或增加母乳喂养设施。推广母婴设施的智能化服务,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

  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工程。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在公共场所建设儿童厕位、儿童休息活动区等。

  儿童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建立一所科技馆,全省创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500个,70%以上的镇(街道)、社区建有少儿科普活动场所。

  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工程。县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儿童数60人(含)以下的,应将儿童移交地级市儿童福利机构,同步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每个地级市建成一个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建设(个别集中供养孤儿数量多的地市,经报省民政厅批准,可继续保留不超过2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90%以上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服务保障更加高效。

  亮点

  广东已建成9492间母婴室

  多个地市实现重点公共场所全覆盖

  公共场所配备和完善母婴设施早已成为公众呼声。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的消息称,全省建成母婴室9492间,仅2022年新改扩建1175间,广州、深圳、珠海、韶关、中山等多个地市实现重点公共场所全覆盖。

  为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被纳入2022年广东省妇女儿童民生实事。

  广东各地各部门探索推进母婴室建设。广州市全国率先出台首部母乳喂养地方性法规;深圳市全国率先将“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率”纳入妇女发展规划指标体系,成立专项工作组;东莞市连续三年将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该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中山市市镇两级财政投入近1100万元用于母婴室建设。

  经过近几年建设,在公共交通枢纽、商业文体服务场所、政务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景区场所和办公场所等,随处可见母婴室的身影。小小的母婴室,科学设置了哺乳区、操作区、休息区、科普宣传区等区域,配备哺乳专用椅、尿布台、洗手台、饮水机等设施用品。目前,广东省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标准分为A类舒适型母婴室、B类标准型母婴室、C类基础型母婴室。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各地加强培训,建章立制,强化监管评估,确保母婴室良好运作和日常维护。例如,广州市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母婴室日常监管维护评估,把母婴室监管评估项目作为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东莞、江门、肇庆、清远等地打造了一批公共场所母婴室示范点。汕头市建成了粤东首个多功能大型母婴中心,配备多间智能哺乳室、婴儿护理台等,设有亲子阅读区、婴儿床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母婴室的知晓率,提升母婴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韶关、惠州、茂名等地通过制作母乳保温袋、文件袋等宣传品以及印发宣传册等方式,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广州、深圳、中山推出母婴室地图,方便使用者一键搜索、查看、导航。深圳、东莞等地还将推广移动母婴室应用于更多特殊空间场景。

  统筹:杨存海 易福红

  来源:新华社 南方日报 广东省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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