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组织进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是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措施。媒体报道,广东省消委会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研发建设,完成了全省消委会投诉信息公示及消费投诉预警两大系统,并于3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相关议题再度引发关注。
据统计,整个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电话、传真、窗口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2940.77万件,同比增长23.5%。其中,投诉1310.38万件,举报472.23万件。
不论是全国数据,还是各省数据,都显示消费投诉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消费投诉逐年增长,一方面表明随着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张,消费非常活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另一方面也反映,消费者的投诉似乎并未对厂家和商家产生足够的压力。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的优越性就在这里体现了出来。厂家和商家或许会对投诉采取敷衍的态度,但如果预知对其不利的信息将公示出来,则其必然会三思而后行。因为这些不利的信息一旦暴露于公众面前,不仅会承受舆论压力、政府部门监管压力,还可能要承担市场份额下降乃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因此,早在2017年底,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通知》已经要求,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至少选择一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
现在,经过努力,广东省一举上线了投诉信息公示及消费投诉预警两大系统,显然是一个重磅举措。
依靠消费投诉预警系统,经过大数据分析,可以自动找出消费者高频投诉内容,并进行主动推送,实现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等信息的投诉提前预测,为消费领域风险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智慧化支撑。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则是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的利器。平台将公示重大、典型的消费投诉案例,包括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群体性或苗头性的案例;经营者采用欺诈、胁迫、逃逸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等。公示信息包括被投诉案例的有关情况,但不涉及消费者具体个人信息等。
可以看出,利用相关平台,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出来,不但可以倒逼经营者及时解决消费投诉,提高其诚实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依靠公示,那些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受到消费者投诉的经营者,其“劣迹”将不再是秘密,任何一个消费者一索即得。这样一来,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踩雷”的现象有望显著下降。
投诉信息公示制度的杀伤力很强,正是因为这一点,也要尽量避免误伤。毕竟发生消费投诉,并不一定都是厂家和商家存在过错。
过去在讨论相关制度的时候,不止一位专家建议,为了将“好事办好”,真正让消费者受益,还要引导消费者理性投诉,尽量确保投诉公示内容的客观公正。
考虑到这一种因素,广东省消委会上线投诉信息公示系统时设置了一定的门槛,即为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公示出来的案件必须已经结案,并且经过了严格审核。这无疑是一种审慎、负责的态度。
把消费投诉信息集中“晒”出来,这一晒非同小可,随着信息的公开,市场更透明,消费者消费起来才会更放心。致力于打造阳光透明、安全放心的广东消费环境,广东消委会又前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