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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生育意愿,也要减轻一孩家庭的压力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3月06日        版次:GA02    作者:刘远举

  来论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在提案中呼吁“重视一孩”,发钱奖励生娃不能只给二孩、三孩,一孩才是生育萎缩的主因。

  她提出建议: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孩次差异,从全周期、全过程的视角设计生育支持政策措施,避免出现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的差异化递进式支持政策,着重改善家庭初次生育养育的过程体验,提高一孩家庭生育的获得感和再生育意愿。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户籍限制,将生育支持政策与户籍脱钩,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政策待遇。

  近年来,多地都在探索发放育儿补助,比如杭州提出,自1月1日起,同一对夫妻生育二孩、三孩,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杭州的家庭,拟向生育二孩的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50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20000元。又如,山东济南提出,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

  但是,遗憾的是,这些政策都排除了一孩家庭。这种政策思路不难猜测:反正你都要生第一个,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把资源浪费在帮助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家庭上了。这种想法当然是错的——没有生育第一个孩子,就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孩子。

  生孩子不是一件做好计划就一定会实施的事,而是家庭依据情况变化,做出动态选择。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监测调查,中国育龄群体平均理想子女数约为1.8,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6左右,但实际生育水平大约只有1.1。这就意味着,本打算多生,最后并不会实际上去实施。这个差异,很多就是因为生育了一个孩子后,因为压力放弃了后续生育。

  在全国层面,全国适龄人口的初婚年龄也在不断推迟,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从20世纪80年代的22岁持续上升到2020年的26.3岁,初育年龄推迟到了27.2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晚婚晚育的原因是现实生活的压力。

  在独生子女政策下,晚婚与早婚,早生与晚育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反正都只能生一个。但在三孩政策下,晚婚晚育必然意味着少生。当一对夫妻35岁生一个孩子后,他们很可能没有时间来生育二孩、三孩。

  如何让年轻人更早地生育呢?答案很明显:那就是减轻他们生第一个孩子时的压力。实际上,家庭收入是逐步递增的,在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时候经济压力最大、居住条件最紧张。所以采取一系列政策,缓解年轻夫妻生育的经济压力、住房压力,让他们更早地生育第一个孩子,才能使二孩、三孩政策变得更有成效。

  其实,不光对新增的孩子,对存量孩子也要发放补贴。

  提振生育意愿,关键是改变错误的生育观、家庭观,将“多育”树立为幸福生活的及格标杆与象征,才是提升生育率的根本。当一个年轻人从大自己七八岁、十来岁的大姐大哥那里听到的、看到的皆是一地鸡毛的生活,他们就会望而生畏。所以,减轻已经生育家庭的养育负担,能转变社会观念,带动年轻人的生育行为。

  更重要的是,任何补贴政策背后,都有政治伦理。生育是家庭和国家的大事,生育出来的是家庭的未来,祖国的花朵。所以,生育政策,不能太过于功利化。

  “一孩不补、二孩少补、三孩多补”;“新增才补,存量不补”的差别化政策,是用一种工具理性的态度看待生育。归根到底,尊重人的价值理性,才是最好的刺激生育的办法。

  □刘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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