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地下停车场的电动汽车充电站。 新华社发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南方电网广东湛江供电局220千伏雷州巡维中心副站长吴翔表示,各地居民区充电桩安装阻碍尚存,影响私人电动汽车的推广普及。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吴翔等9位全国人大代表此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建议》(下称《建议》),国家能源局答复称,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为居住社区充电桩提供供配电接入保障。
私人充电桩无序使用存隐患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0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达到520万台左右,同比增长近100%。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达到180万台左右,私人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超过340万台。
根据《建议》,目前居民区主要采用“自报自用”模式,由购车用户自行向电网报装用电、车企提供慢充桩安装服务。随着报装量的快速增长,私人充电桩的无序使用,对居民区剩余有限电力容量将造成冲击。用户委托的施工单位不同,安装充电桩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老旧小区在建设初期,并未考虑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力容量冗余有限。新增小区虽有建设要求,但因电力容量、预留方式等标准不明确,开发商出于经济考虑,充电设施难落实到位。国家能源局答复称,计划配合政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居住社区充电桩供配电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建议推进“统建统营”模式
“大力推广充电服务运营商、物业、用户等多方参与的‘统建统营’模式,将引入专业充电服务运营商安全、规范开展充电服务纳入各地物业管理条例,为充电服务运营商进驻居民区提供政策支撑。”吴翔建议。
2月13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梁昌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充电市场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目前各类充电桩运营企业已超过3000余家,其中公共桩保有量超过1万台的企业有17家,头部企业聚集效应明显。”
《建议》提出,充电服务运营商安装独立电表,直接与电网结算电费,鼓励采取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服务模式,充分挖掘居民区电网设备潜力。当居民区电力容量出现不足时,由充电服务运营商向电网报装增容,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
电动汽车大规模地无序充电,威胁电网可靠性,加剧电网峰谷差,增加地区发电边际成本。电动汽车利用有序充电,通过车网互动(Vehicle-to-grid,即V2G)技术,并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电力供应,有助于电网平滑负荷曲线,改善运行效率,消纳可再生能源。
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等重点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推进充电运营模式创新工作,推动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发展,为绿色能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国家能源局称。
采写:南都记者 黄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