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懂“灵魂砍价”的不止医保局,成都某小区业委会最近也掌握了这项本领。据媒体报道,自去年4月该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后,基于“质价相符”原则,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调整为2.81元/平方米,并对此前总计360万元的物业费差额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予以冲销,“一户至少可以7个月不交物业费”。可谓颇为令人惊喜,还有这好事?
显然没有业委会的据理力争,也就没有这一次物业费的回调,别人吃到嘴里的肉还能让出来,想想就知道多不容易。但如果知道“好事”的人越来越多,流量大起来,也许可以起到带动效果。因为这些年我们更为习惯的是一手新房物业费狂飙,存量房物业费也不甘示弱地跟涨,物业费降价想也不敢想,只求质价相符就可以了。除了倒倒垃圾和收物业费,似乎根本感知不到物业管理的存在。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应该适用于所有商品与服务。但显然在“衣食住行”四大刚需里面,围绕“住”的质价匹配度相对来说最低。如果物业费长期质价不符,物业服务态度较差,而业主缴纳的物业费越来越高,这就影响到物业费缴纳的积极性,双方容易陷入一种难以破解的死循环。
在业委会成立或者“说得上话”之前,一些小区存在物业服务质量差、物业费虚高、物业公司账目不透明、共有部分可观的经营收益落入物业的腰包等问题,因此业主与物业公司积怨渐深。而业委会的成立,意味着矛盾触发与解决问题契机的到来。
据悉,该小区的业委会的配置相当豪华,11名业委会成员年龄基本在30至40岁之间,本科以上学历占一半,职业有教师、律师、心理咨询师、财务、建筑专业人员等。业委会成员专业素质高,业委会自治能力强,任何一家物业公司,面对这么一个业委会,想必也会“客气”不少。
而不论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对于国内大部分小区的业主来说,要组建这么一个专业的业委会,显然不太容易,即便不缺这么专业的业主,人家愿意不愿意来做,还是个问题。遑论很多业主迄今不知道小区究竟有没有业委会的存在。多数情况下,业主还是习惯性地接受物业管理价高质低的服务,诉求就是不要烂到过分。这提醒我们在推选业委会成员时,既要考量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也要考量是否有时间、是否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等。
虽然在部分格局不够打开的物业公司眼中,业委会是他们垄断利益的激烈争夺者,而业委会所谓的维权实际上是在抢他们的钱、夺他们的权。但实际上,同样有格局的业委会或者业主并不真会对物业费吹毛求疵。物价不断上涨,物业收费标准却原地踏步,就只会导致物业公司想尽各种糊弄的办法和手段来维持其经营和运行,致使小区物业环境和品质大为下降,最终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而物业公司长期徘徊在低层次、低质量的运营状态之下,也必将导致物业管理行业整个品质的下降。
小区业主与业委会、物业三方在本质上其实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言以蔽之,就是物业费涨没有问题,拿出值这个价的服务。
具体而言,物业公司终究还是企业,其一言一行还是要考虑企业信用和声誉;而业委会在当下法律框架下仍是一个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社区自治组织,但代表全体业主在行事。因而,对本次业委会的“灵魂砍价”与物业的欣然接受,不妨视为两者良好互动的开端。 □蒋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