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头看花》,陆灏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22年8月第一版,79.00元。
□乔纳森
今人的读书随笔,海上陆灏先生所作堪称独步。此前的集子《东写西读》《看图识字》《听水读抄》《不愧三餐》是一以贯之的精彩。最近我读他的新著《担头看花》,深感应把他文章的好处推究得明白些。经我总结,陆灏先生的文字至少有四个方面的优长:
一是有发现。这一方面,又最易为人轻忽。一般人总以为,读书随笔嘛,不就是抄抄书,发发感慨,发发议论,这有何难?实际上,将好的读书札记跟平庸之作比较一下,就不难看出,好的札记总是能多少发人所未发、见人所未见的。其“发现”,表现多方:有时体现为对僻书的钩稽,有时体现为将渺不相涉的材料并置一处点出其关联,有时体现为对所读之书的纠正或引申,有时则以自身的经历、独有的资料来佐证或补充书中记述的内容。这最后一点,在《担头看花》里便有多处体现。《“那么我就是众猫之王了!”》一文提及与李慎之先生的交往,《诗人卞之琳》引用卞之琳先生致作者的多通书信,《海沃德·林子清·钱锺书》讲述作者与钱锺书、林子清两先生的交往并披露钱先生写在林子清先生文章校样上的批语,等等。种种“发现”,使读书随笔在原书之外获得独立的价值。这也意味着,哪怕读者自己去读了文章里征引过的各种书,也不能就把随笔本身的价值一笔勾销,因文章里总有些什么是在那些书之外的。
二是善于连缀排比。凡写札记的人,手头大都掌握着多于文章所需数量的材料,怎么拣选、安排这些材料,依循何种逻辑为材料组织出一条读起来觉得好像自然而然的理路,是很考功夫的。陆灏先生的文字,全无臃肿堆垛之病,从头到尾,总是非常顺畅的,而且常常是顺畅得让人简直意识不到它的顺畅。这种“带有欺骗性”的顺畅,委实是文章造诣的体现。
三是文笔雅洁、绝少发挥。陆灏先生的文字,是特别干净的,无纤毫尘滓。当然,这样的文笔,并非天然之物,而是作者随时、随处下审美判断的结果。能否汰去不合宜的字眼儿或过火的表达,也是考察作者文字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在雅洁之外(实则也寓于雅洁之中),还有“止于所当止”这一条。“止于所当止”,就是话说到一个份上便不再说下去了,就是相信读者有领会的能力,就是不太把自己的解悟当回事,就是明白不是每一处都非淋漓地发挥不可。这里不妨举《出恭看书》最后一段为例。
陆灏先生写道:“钱锺书在《容安馆札记》中还引了不少有关出恭看书的中外典籍,可是他没有像周作人那样亮出自己的态度,杨绛的《我们仨》后附了几张他们的女儿钱瑗画的钱锺书速写像,其中有一张‘My father doing a major’,画的正是钱锺书在‘necessary place’的场景,手臂搁在暖气片上,紧握双拳,手上并没有拿书本。”
写到“手上并没有拿书本”,文章就结束了。没有总结,没有申说,也没有发感慨。作者信任读者,知道有心的读者自会去捕捉那一缕似有若无的余韵。附带一提,文章初刊时,“手上并没有拿书本”一句前并没有“手臂搁在暖气片上,紧握双拳”这十几个描述场景的字,想是结集时添上的,于此亦可窥见文心。说起来,注重排比、注重雅洁、注重留有余韵,这些都是前网络时代的文章美德。在手机上,篇幅似乎没了限制,指尖往上划的动作似乎赋予了一种天然的逻辑路径,读者们“眼疾手快”,似乎也失去了欣赏体味文字留白的余裕和能力。于是,传统的文章美德,讲求的人少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德就不是美德了,相反,这只说明,是人自己堕落了。而我总不相信堕落是无止境的。
四是由趣味驱动。这一点易引争议,因为对一件事是有趣还是无趣,立场不同、品位相异的人往往会得出相对立的判断。不过我想,在干瘪乏味的学术文字横行的今天,作为一种制衡的力量,把陆灏先生追求读书趣味的文章标举出来,恐怕还是有一种特别的意义在的。不是说天下的文章都该是这一路的,而是说天下的文章应该有这一路的,而且始终应该有这一路的。所谓有趣,说到底,即是有人的气息,有人的情思和系念。革命者的趣味,与闲适者的趣味,重合的部分也许有限,但若说一点重合也没有,便是欺人之谈。
在我看来,陆灏先生的写作,既是一个标杆,又不妨被看作一种方法。从他的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到今天读书、写文章一条走得通的路径,这条路通向明净、通达、有趣味、有底蕴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