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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各尽所能,组合拳终将展现力量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10月19日        版次:GA02    作者:综合

  短评

  广东省发改委价格处发布最新消息,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个体工商户收到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通知单的,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省发改委表示,这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的相关规定,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地要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稳经济是当前的重要目标,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为此出谋划策。经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重要的一点在于稳住市场主体。站在企业的角度,如果能暂时减轻一些负担,轻装上阵,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释放压力。考虑到目前的诸多政策都具有相当的普惠性,多数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实惠,这就意味着,政策支持很容易产生共振,企业恢复活力,整个经济层面的宏观形势也就获得了支持。

  有的人可能会产生疑问,认为单一看某一个政策,可能看似支持效果不会很大,比如此次出台政策缓交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这种理解其实存在误区。企业与家庭不同,类似的支出项目数额不是小数,尤其是在制造业领域,生产过程要耗费大量的水资源,由此产生的污水处理费不可小觑。当然,不同行业产生的这类费用的确存在较大差异,像高新技术行业主要依赖人力资本,区别于制造业领域,其在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方面的支出较少。

  上述差异客观存在,但这种差异不应该成为评价政策效果的主要依据。毕竟,稳经济不可能依靠某种单一的政策,这不现实。政策支持应该是系统性的,各个部门都参与进来。事实上,目前稳经济的政策的确是以组合拳的方式出台,试图以此提高政策覆盖面,让尽可能多的企业能从中受益。若综合一系列组合拳,政策价值无疑就会逐步放大。

  比如,9月底,中央多个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实施范围。通知提出,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样在9月,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制发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类似政策层出不穷,综合来看,无疑能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广东稳经济政策持续发力,省政府出台了一揽子政策,力图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8月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在完善营商环境方面也是绞尽脑汁,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联合深圳市政府近日在全国首推工业园区免产权证明“零证办电”服务,针对园区内终端企业,通过“承诺备案制”免去各类用电业务办理的产权证明资料,大幅提升企业办电服务便利度。

  类似举措看似微不足道,但可以想象,如果更多的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参与进来,相信会产生不小的力量。稳定经济,为企业减负,也要强调“重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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