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理事长、中科院院士周忠和。 受访者供图
颁布实施20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即将迎来首次修订。9月5日,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王挺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经审议了《科普法》的执法检查报告。下一步,在推动《科普法》修订的同时,还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科普条例。
南都记者注意到,作为世界上唯一为科学普及专门出台的法律,《科普法》一直面临着存在感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新时代需要什么样的《科普法》?《科普法》在落实过程中普遍存在哪些问题?近日,南都记者专访了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理事长、中科院院士周忠和。作为中国科普事业长期的观察者和推动者,周忠和在2020年两会期间就曾呼吁修订《科普法》。
《科普法》为何存在感低?
南都:今年是《科普法》实施的第20年,但我们也注意到在网络平台很多人表示是第一次听说科普领域存在一部专门的法,你怎么看待《科普法》存在感低这件事?
周忠和:《科普法》与劳动法、婚姻法等与民众日常生活关联较大的法律不同,其影响面和影响力不够大,尤其是普通民众不太了解。其实不仅是公众,据我所知,现实生活中很多科研人员也对《科普法》了解不多。
总的来说,《科普法》推动了我国地方科普法治建设,全国29个省(区、市)先后制定了科普条例或者实施办法,相关部委、行业也出台了科普法规和制度,已形成了初步的科普法治体系。
过去20年,我国在推进科学普及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比如科普基础设施(包括场所)建设及开放程度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科普出版事业快速发展、科技人员从事科普积极性显著提升、科普产业有较大发展、科学传播方式多样化等等。
但客观来说,《科普法》在里面起了多大作用不好评估。《科普法》本身比较宏观,没有追责、执法、罚款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很多时候难以落地。在我看来,《科普法》更多起到了一种导向作用,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与政治动员力。
落实《科普法》存在哪些问题?
南都:《科普法》在落实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哪些问题?
周忠和:直到今天,《科普法》还未得到修订,配套的实施细则也未出台。在新形势下,科普工作也遇到一系列问题,如科普经费保障、科普主体权利义务以及制作传播虚假科普内容等找不到追责和执法的法律依据。举例来说,《科普法》制定的20年来,大家没有听说过一例根据《科普法》起诉的案件。这也是《科普法》很难被大家知晓的一部分原因。
此外,颁布《科普法》20年来,整个中国社会的科普环境、主体、形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之前的一些规定已经不太适用。比如,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科普工作的重要阵地,通过微博、网络、微信形式传播的科学信息已经占到80%以上。
同时,新问题也更加凸显,比如科普知识产权的问题。不少科研人员写了科普文章,很容易被一些外行抄袭。很多人认为写科普文章属于公益行为,对于此类侵犯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的行为,目前《科普法》中没有特别好的管理办法。我认为如今启动对《科普法》的修订,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太快,另一方面是过去对科普重视程度不够,欠账太多。
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亟须全新的科普法治理念,才能适应当今科普信息化、社会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新形势和发展趋势,推进我国科普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事实上,一些与《科普法》有关的法律已经被修订。《科普法》作为科技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同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密切相关,及时修法有利于新时代科技治理体系建设。
科研人员为何会在科普上“缺位”?
南都:有人曾用“不愿、不屑、不敢、不擅长”这“四不”来总结科研人员做科普的窘境。你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周忠和:当前社会上的科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民间的科普以媒体和志愿者为主,科普兼职人员多,因此专业性和稳定性欠缺。此外,有很多内容抄袭自网上或报纸原创作品,原创高水平的作品少。还有一种途径就是官方的科普,对于科研人员来说,官方的科普指派性强,任务性强,此类科普也很难出精品。
最近这几年,大家的一个切身体会是,科技在社会中作用越来越大。比如疫情暴发后,大家都在关心疫苗、免疫等问题,很多社会热点问题都离不开科普,这是一个大趋势。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科学家更愿意与大众交流,也更愿意与媒体打交道。科技自身及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或许会打破科研人员与公众之间的障碍。
从国际来看,科学家走出象牙塔也是一个大的趋势,不再“两耳不闻窗外事”。过去科研人员做科普容易被人认为是“不务正业”,但现在有研究表明,科普对科学家职业生涯的损害可能在降低,而带来的益处在增加。譬如非传统渠道的经费或项目资助、社会影响力、个人受益等。多项研究表明,经常参与科学传播活动的研究人员在实验室的产量也更高。还有调查显示,很多科学家表示他们的传播活动对于研究生涯来说是有益的。
我认为,科学家的声音越少,用来攻击反科学或伪科学言论的观点就越匮乏。套用一句话是,舆论阵地,当科学不去占领,谣言就会占领。科研人员的“缺位”必然导致谣言的“补位”以及科普品位的降低。
如何激励更多人参与科普?
南都:应该如何破解“四不”难题,激励更多人参与科普中来?
周忠和:“不愿、不屑、不敢、不擅长”,前三项是认识问题,第四项是能力问题。我的建议分为政府、科技人员、社会三个层次。
从政府层面来看,政府需要营造科普文化,让大家觉得做科普是正事。同时,行政化是一把双刃剑,不能搞运动式的科普动员,不搞政策“一刀切”。譬如,不能将科普作为所有科研人员的硬性考核指标。我认为,科普管理的原则应以鼓励为主,才能调动大家参与科普的积极性。此外,在应急性科普中,政府要充分尊重科技人员的观点。
其次,科普经费不仅仅是钱的问题。重大科研项目包括科普预算及社会影响评价,比科普奖励更能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一些具有前瞻性的研究机构已经开始在传统的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之外,将科学传播活动看作学术表现的重要部分。
从《科普法》角度来看,应重视知识产权的问题。成熟的科普市场有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从科技人员方面来看,一般情况下,资深科研人员做科普顾虑少,年轻科研人员顾虑多。科研人员要重视公民科学获取科技信息的主要渠道(电视,互联网),影响在这些渠道做科普的人或者参与科学新闻的撰写,应重视与媒体的互动。
需要注意的是,权威性严谨性是生命线。科研人员做科普、谈专业,需要保持谨慎。权威性是最大优势,失去了这一点,会产生更大的负面效果。科学精神包括质疑,科技人员不能武断、不留余地,谈论专业外的内容更需要谨慎。
从社会层面来看,科普更多是公益行为,不能全靠政府与个人,因此应发挥企业、基金会等第三方的作用,现在有企业组织了像“科学苗子”这类项目,设置奖励评奖,发挥社会力量在科普中的作用。
采写:南都记者 王凡 实习生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