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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一季度,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达36万

支持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9月04日        版次:GA03    作者:王凡

  二位老人在树荫下乘凉。 南都拍客 崔振权 摄

  近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永新透露,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36万个,床位达到812.6万张。

  老年人口

  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67亿

  李永新表示,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2.67亿,占总人口的18.9%。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高龄、失能、独居、留守等老年群体不断增多。

  他们既有机构长期照护的刚性需求,又有依托社区居家便捷享受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殷切期待。

  他表示,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主要供给主体,需要依靠持续稳定的服务回报来维持正常的运营。

  近三年来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受到冲击。“据调研了解,特别是今年以来,多地疫情反复持续,这些地方的养老服务机构面临较多困难,急需协同各方面力量加强帮扶、共渡难关。”他说。

  据介绍,国家层面这次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业出台了纾困扶持措施,充分体现了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既有针对性推动疏解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释放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行业信心,加快推动各地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从而以有效的供给来拉动服务需求,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

  托育服务

  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负责人杜希学表示,目前托育服务处于起步阶段,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起步期和疫情期的双期叠加,导致托育机构面临三个方面的困难。

  首先是降低成本难。我国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

  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

  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杜希学表示,为应对疫情对服务业的影响,国家对服务行业普遍实施了减税降费、减免租金,困难企业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以及贷款支持等各项扶持措施。托育机构也按照规定享受到了一些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

  其次,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机制,通过专项补贴、以奖代补、税费减免、水电民价、融资优惠等形式,来扶持托育行业的发展。此外,一些托育机构自身也采取压缩规模等办法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地方、行业多措并举,缓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的困境。

  “托育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需要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积极落实,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有挖掘政策扶持力度和精准度的空间。”他称。

  纾困帮扶

  符合条件养老服务机构免租至年底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多地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封闭管理,对养老行业特别是民营的养老机构冲击较大,对此类养老服务机构有何纾困帮扶举措?

  1、在房租减免方面,明确对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养老服务机构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减免租金到2022年底;鼓励教育、科研等系统有关单位机构对上述机构承租房屋的给予租金减免;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鼓励各地探索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给社会力量服务居家老年人。

  2、在税费减免方面,明确在对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将2022年各地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扩展至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鼓励各地对水电气热费进一步减免优惠,实行特殊情况下“欠费不停供”、一定期限费用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3、在保险支持方面,明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机构允许申请阶段性缓缴相关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4、在金融支持方面,明确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地方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视情延长养老服务机构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5、在防疫支持方面,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防疫部署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

  采写:南都记者 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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