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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紧保交楼专项借款,“救命钱”绝不允许被挪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8月21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8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台措施,完善政策工具箱,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方式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此次专项借款精准聚焦“保交楼、稳民生”,严格限定用于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通过专项借款撬动、银行贷款跟进,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保交楼已经成为相当重要的民生问题,多少人辛苦奋斗,努力赚钱,就是为了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此前,郑州小夫妻贷款买房面临烂尾的故事打动人心,其原因就在于,人们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房产对于一个普通家庭的重要性,它的动工让人眼里有光,它的停工让人变得沮丧。一个楼盘停工的背后可能有无数这样的家庭,正因如此,推动保交楼,特别是此次明确提出“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才更显得重要和可贵。

  有必要强调,本次保交楼工作的专款必须无一例外地用到相应的住宅项目。房企交楼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此前对商品房预售金监管不严。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早有要求,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但在实际操作中,预售金却在房企高周转的击鼓传花游戏中没了踪影。这是个很大的教训,专项借款不能再无人监管,逃脱监管。

  此次保交楼的专项借款可谓是救命钱。部分房企债台高筑、经营困难,已经是自身难保的泥菩萨,通过各种方式挪用专项借款动机很足、收益很高,而对普通购房者来说,专项借款用到实处确保顺利交楼关乎他们未来的信心和幸福。这样的双重背景下,盯紧专项借款,压实资金监管责任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这不仅是维护金融稳定的要求,也是保障民生的根本。

  特别是,保交楼的政策目标是解决那些急、难、未完工的住宅项目,具体标准为:已售、逾期、难交付。前两项有客观依据,第三项难交付留出了一定主观判断的空间,在实践中恐怕还需要明确一些细则,比如房企的负债偿还能力、预售楼盘数、建设进度及继续建设能力、停工时间等等,确定顺位与优先项,否则,难交付就成了一项可以通过打点影响判定,从而获得好处的实操漏洞。

  应该看到,无论是从商业信誉还是从法定责任上,房企都是保交楼理所应当的责任主体。不能因为这次多部门联合出手解决其与购房者之间的问题,就双手一摊等待救济,想着通过一笔又一笔的专项借款来解决问题。此次相关措施明确: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可见,保交楼的根本依靠是法律和市场,既不能为了交楼越过法律的底线,也不能不遵循市场规律,企业还是得通过积极处置资产、多方筹措资金等方式救自己。

  有关部门介入交楼问题,主要在于督促房企。就在8月17日,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主持召开化解房地产问题专题调度会,提出对房企查实存在有明显质量问题、违规销售、抽挪资金、故意“躺平”等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保交楼的属地责任,恐怕正是如此,一方面是帮助企业做好保交楼工作,另一方面则是避免房企摆烂,撒手不管。

  值得注意的是,多部门要求,在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的同时,对逾期难交付背后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项目原有预售资金被挪用的,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这表达了两个意思:第一,要查明逾期难交付的背后存不存在恶意;第二,专项资金介入并不意味着欠账一笔勾销。保交楼,落实这两点或许是对房企最好的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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