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数据显示,近5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占比逐年上升,2021年开始激增。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顾名思义,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特定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帮信罪的激增,程度堪称恐怖,2017年-2019年同比上升了百分之一百多,而到了2020年这一比率变为3469.52%,2021年又在此基础上同比上升了1716.17%,近5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帮信罪共计已7.2万件。
帮信罪在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的占比也在极速激增,前三年占比均在0.22%以下,2020年占比变为5.78%,2021年更是飙升为54.27%,也就是说,去年超过一半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都是帮信罪。更可怕的是,帮信罪的占比激增,是建立在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总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帮信罪的绝对数量还在加速增多,这一趋势着实令人担忧。
帮信罪的主要作用,就是增进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成功率”。
帮信罪的第一类手段,目的是逃脱监管。包括《报告》中提出的占比最高达53.45%的帮信罪作案手段“支付结算环节提供帮助”,以及占比18.25%的提供通讯传输支持,为的都是让罪犯可以更容易逃脱刑罚。以占比最高的“支付结算环节提供帮助”为例,目的是为了让骗来的钱可以“安全转移”。
涉信息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通常会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以诱导他人提供自己的多张银行卡用作转账,等骗来的钱通过多重“洗白”后才转进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账户,甚至直接以现金结算,而提供了银行卡的人就可能涉嫌帮信罪。2018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的一起帮信罪判例中,两被告人在明知可能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在金华多家银行网点共开办了12张银行卡,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帮信罪的第二类手段,目的则是帮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获客”,简单来讲,就是骗到更多的人。最典型“提供广告推广支持”占4.95%。近日,镇江警方破获的一起电信诈骗团伙案,涉案金额约为5亿元,而这伙犯罪分子用在诈骗“引流”上的推广费用就超过了2亿元。提供诈骗广告链接的“专业团队”,不仅涉帮信罪,其“服务内容”包括查询微信聊天记录和定位他人位置信息,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比起两伙犯罪分子之间的“黑吃黑”,更令人不安的是,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不惜花费诈骗金额的接近一半来扩大受骗群体,可见其中的成功率之高,普通人根本防不胜防。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横行,帮信罪的激增更显示犯罪分子更为隐蔽,越发难以防范。有关部门在反诈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必须要正视的一点是,在诈骗案逐年增多且诈骗分子手法变得极为狡猾的当下,过多地寄望于个人防骗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关于电信诈骗,网络上流传着一句话“你认为你不会被骗,只是因为适合你的剧本还没出现”,这绝不仅是一句戏言。
帮信罪激增,令未得到遏制的电信诈骗案更为棘手。在用功反诈、提醒公众慎防被骗的基础上,要对“魔高一丈”的犯罪分子采取更有效的打击措施,并通过技术手段为受害者追讨赔偿。提升打击罪犯的能力,令犯罪分子无所遁形,才能更好地保护公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