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印发。方案在全面研判未来城镇化趋势特点的基础上,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国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为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人的城镇化过程中蕴藏着巨大的内需潜能,根据测算,一个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往往意味着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的重大变化,其消费需求比在农村要高出一倍以上。而城镇消费群体的持续扩大,也必然带来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
众所周知,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城镇化已取得世所公认的重大历史性成就。
现在为什么要出台一个新的城镇化方案?
这与我国城镇化的特点和趋势有关。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城镇化的动力依然较强。据专家披露,当前我国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是农业的4倍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这些客观因素仍然在持续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农民进城的大趋势没有改变。
另一方面,城镇化的速度则有所放缓。与城镇化增速直接相关的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规模自2018年以来持续减少,其中2020年受疫情影响人数同比减少683万、下降3.8%,2021年人数虽同比小幅增加,但仍比2019年减少614万人、下降3.5%。
依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在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在到达城镇化率70%这个节点之后,城镇化速度减缓符合一般规律。但按照国际标准,2021年我国属于中高等收入国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低于中高等收入国家67.59%的平均水平,更低于高收入国家80%左右的平均水平。
以上数据意味着我国的城镇化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怎样发掘这个潜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是当务之急,这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要义之所在。而在这个过程中,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则是首要的任务。
方案发布之后,舆论普遍聚焦于其中的户籍政策内容。方案明确,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这当然是一个亮点,但类似描述在《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实际早已出现,现在方案再度明确不过证明全面取消户籍壁垒已然是大势所趋。
相比于户籍政策,方案中关于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内容可能更值得关注。道理很简单,对农业转移人口来说,取消落户限制只是解决了能不能进得去的问题。相比之下,进城了能不能留得住才是更紧要的。
在后一个问题上,方案明确了很多措施。《实施方案》特别强调租赁住房的作用,强调要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这是着眼于“住”。而“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等六个关键词的提出,则宣示了未来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
宜居,就是要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市政公用设施、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韧性,就要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构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加大内涝治理力度;创新,就是要增强创新创业能力,建设成本低、要素全、便利化、开放式的孵化器等众创空间;智慧,就是推进智慧化改造,提供全方位即时性的线上公共服务;绿色,就要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人文,就要推动历史文化传承和人文城市建设,鼓励城市建筑设计传承创新。
这样的新型城市契合每一个居民对城市的美好想象,一定会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从而全面提升我国城镇化的效率和水平。而要实现这样的愿景,不论是城市的管理者还是建设者,显然还要付出巨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