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全景图。 IC供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始终关心着香港发展和香港同胞福祉,始终牵挂着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做出一系列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不断推进“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实践,引领香港书写出同祖国一道走向伟大复兴的宏阔篇章。
近年来,中央不断推出各项惠港政策,广东坚持“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主动协同推进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粤港合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社会民生事项,积极回应两地民众诉求,为促进港人到内地发展提供便利,共建共享区域优质生活。
2017
6月29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抵达香港,出席庆祝香港回归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并视察香港。
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两大工程给予肯定:建设港珠澳大桥是中央支持香港、澳门和珠三角区域更好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国两制”下粤港澳密切合作的重大成果;中央支持香港机场建设第三跑道,就是为了支持香港巩固国际航空交通枢纽地位,保持和提升整体竞争力。
7月1日
习近平总书记见证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正式启动。
2018
5月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行审议。
从促进双向投资、推动贸易便利化,到构建新型合作模式、搭建多元合作平台,再到强调建设好大湾区关键在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香港更好融入这一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出殷切希望。
9月1日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施行。港澳台居民持证后,可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港澳台居民在学习、就业、创业等方面,与内地(大陆)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共享在内地(大陆)的发展机遇。
2019
2月18日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将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四大中心城市。纲要明确指出,鼓励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担任内地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研究推进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报考内地公务员工作。当年年底,广东省举行了首批定向港澳招录公务员的考试。
11月6日
三类16项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专业界别到大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布。
2020
1月1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和险种范围进一步明晰。
10月
教育部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高校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合作办学,建设更多高质量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教育部也积极推动港澳籍中小学生在内地就学,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出台了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细则。
10月5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
12月
在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考试中,深圳首次设置了5个定向港澳选拔职位,吸引了446名港澳人士报名。次年5月,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深圳拟录用4名来自香港的公务员。
2021
1月29日
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其中深圳、东莞两地有5个岗位定向港澳人士招录。
3月31日
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深圳企业接收港澳学生来深实习见习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学生及接收企业,按照深圳市有关政策给予补贴。
4月
“港澳药械通”政策正式实施。“港澳药械通”政策下,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医疗机构经广东省审批后,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香港上市的药物,以及使用临床急需、香港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的医疗仪器。
4月28日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支持港澳台青年来穗发展“乐居广州”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提出了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港澳青年购买公有产权房、配租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措施。
7月31日
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深圳、珠海、香港三个考区开考,通过考试并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港澳律师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这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根据该试点办法,取得资质的港澳律师可以受聘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或者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香港、澳门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成为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21
9月6日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发布,前海合作区扩区落地,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即发展空间扩展至原来的8倍,并提出了系列支持政策措施。
扩区后,整个前海合作区的产业类型和城市功能配套更加丰富,将为港资、港企、港人提供更多发展选择和机会。在拓展产业合作方面,香港正大力发展创新科技等产业,积极寻找经济新增长点,扩区后的前海合作区有更充足的空间为合作提供支撑。在构建优质生活圈方面,港澳居民到前海合作区学习、工作、生活、创业、就业等将有更多选择和便利。
9月7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港澳地区城市规划专业企业在广东省执业备案管理》新措施,包括进一步扩展大湾区备案管理措施的涵盖范围,容许香港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企业及在香港规划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专业人士,在备案后于广东省内(包括大湾区内地九市)提供服务。
9月10日
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9月16日
有关部门在香港发布并解读中央惠港青年八条,包括“香港青年内地实习计划”“香港青少年内地交流计划”“‘千校万岗’香港青年专项行动”“‘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香港专项”等具体项目。
10月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港澳办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2021
11月22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在前海合作区实习或全职工作的香港青年,给予实习补贴或生活补贴。
11月23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12月24日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2022
1月7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提出研究推动粤港澳三地社保规则对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办法,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体系等内容。
1月17日
《广东省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发布,提出激发“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促进就业效应,支持 “两个合作区”在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率先突破探索。
6月27日
前海发布惠港九件实事,涉及住房、医疗、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落户、科创、金融九大方面,持续推进深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