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都报道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南阳市唐河县户籍在信访“无访”村(社区)的考生,中招考试可降分录取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涉事地方随即回应表示将停止相关政策的执行。但南都后续追访发现,同属河南的南阳市淅川县也曾推行相关政策,并已有“68名2018年度中招考生享受到了加5分奖励”。不仅如此,涉事县域命名的“无访村(社区)”178个,还受到财政奖励资金25万元。
无论如何,哪怕就是已经出台具体规则,但在执行伊始被“抓了现行”,能及时纠正倒也未尝不可。最起码,相关地方经过“提醒”,也算是意识到了“信访清零”与考试加分绑定的欠公平、欠考虑。
觉悟不分先后,止损才是正道。
当然,有的地方还没真降分也没真奖励,并不意味着这项备受争议的政策就真的经得起推敲。因为政策出台而损失的,起码就有信访制度的设计初衷。而那些被发现已经执行不止一年的地方,钱也发了,分也降了,恐怕就不是一句“叫停”就可以轻松善后的了。
姑且不论用于奖励“无访村”的地方财政资金,其是否经得起地方人大监督和公众拷问,那些已经降分录取的考生,还有那些因为他人降分录取而自己名落孙山的考生,又该如何纠正?以何挽回?
一句话,被“信访清零”优待政策所影响到的,已经远远不是十个八个具体考生,十个八个涉事家庭,而是在已经执行相关政策的年份,当地整个中考(以及其他相关招考类型)的最基本秩序与最起码公平。既然无法完全推倒重来,那就需要给所有受此影响的考生及其家庭,一个妥善的解决、弥补方案。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一句“叫停”可以息事宁人的。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如何叫停,又该怎样悄无声息地收回?追问不是苛求,而是后果难以挽回,这是一项公共政策必须慎重也不得不慎重的最重要原因,也是社会公共治理为什么“一旦木已成舟,就可能覆水难收”的最简单道理。
更何况,涉事唐河县有关部门在回应媒体采访时有言,“如果不符合上级要求的话,肯定推行不下去”,言外之意,那些已经执行、已经奖励的地方,难道是曾经得到首肯、“符合上级要求”的?这是否又是河南多地对此“新政”情有独钟、前赴后继的原因?
现在回看,已经爆出将所谓“信访清零”与考试加分相互绑定的地方,其政策初衷与行为逻辑依然令人错愕:一人上访,全社区就失去获得考试加分福利的机会,连续多年无人上访,考试加分福利还能升级……这种似曾相识的逻辑底色,几乎与疫情防控期间个别地方“一人密接,全小区隔离”的过度防疫、加码防疫如出一辙。如果说因为病毒传播初期的规律不为人知,一些现在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的“连坐”措施,似乎还有某些可辩解的空间,那么将这种“连坐”思维扩散、移植到其他社会管理场景的做法,则可以说已经毫无理性可言,必须得到彻底反思、复盘和追责,各地也需要对照自查、以此为戒。
正如“侠客岛”所追问的,“辖区内没有上访就降分录取,凭什么?于法有据吗?对其他辖区的孩子公平吗”,类似的“骚操作”之所以总出现,不仅“归根结底是缺乏法治意识”,而且是地方施政缺失敬畏之心!所谓敬畏,最起码就是不能错误地认为辖区内的普通民众,其权利与尊严可以被随意搓弄、予取予夺。
对公众权利有敬畏,才有对宪法法律的起码尊重,才会有自身权力应当接受监督的意识,这是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