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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印发

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 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6月15日        版次:GA04    作者:新华社

  南沙大桥。 南方日报记者 孙俊杰 通讯员 欧阳征朝 摄(资料图)

  日前,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和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到2025年,南沙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产业合作不断深化,区域创新和产业转化体系初步构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资源加速集聚,成为港澳青年安居乐业的新家园;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智慧节能低碳的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基本确立,先行启动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南沙区域创新和产业转化体系更趋成熟,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生产生活环境日臻完善,公共服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区域内港澳居民数量显著提升;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在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国际合作竞争中发挥引领作用,携手港澳建成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

  《方案》从五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强化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集聚。二是创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协同推进青年创新创业,提升实习就业保障水平,加强青少年人文交流。三是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加强国际经济合作,构建国际交往新平台。四是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互衔接水平。五是建立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合作,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粤港澳教育合作,便利港澳居民就医养老,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方案》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资金、要素等政策支持,创新合作模式,支持港澳积极参与南沙开发建设。要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在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服务和督促落实,广东省与港澳加强沟通协调,广州市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新华社

  五大任务

  A

  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

  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南沙科学城,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和研究机构,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快中科院明珠科学园建设,整合中科院在广州研究所、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中试和应用推广基地。推动海洋科技力量集聚,加快与中科院、香港科技大学共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加快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大科学装置、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深海科技创新中心、南海生态环境创新工程研究院、新一代潜航器项目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打造我国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公开交易体系。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平台,打造“智能制造+智能服务”产业链。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推进智能纯电动汽车研发和产业化,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和智慧交通产业集群。推进专业化机器人创新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推进无人机、无人艇等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发展数字产业,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行业应用示范、下一代互联网算力服务等业务发展。发挥国家物联网公共标识管理服务平台作用,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国际光缆登陆站。建设好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可燃冰、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海洋能发电装备、先进储能技术等能源技术产业化。对南沙有关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对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程序制定优惠产业目录。

  B

  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

  推动南沙事业单位国企引进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

  协同推进青年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聚众智汇众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提升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创汇谷”粤港澳青年文创社区等平台环境,拓展服务内容。鼓励现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开辟拓展专门面向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空间。营造更优双创发展生态,整合创业导师团队、专业化服务机构、创业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业资源,加强创新创业政策协同,构建全链条创业服务体系和全方位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打造集经营办公、生活居住、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创客社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一站式创新创业平台按规定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到南沙创业的,纳入当地创业补贴扶持范围,可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当地扶持政策。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青年发展基金”、“创意智优计划”资助的创业团队,以及获得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的创业团队,直接享受南沙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展“创业导师”、“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创新创业赛事和培训活动,发掘创业典型案例,加大对南沙创业投资政策环境的宣传力度,营造优质创新创业生态圈。

  提升实习就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港澳青年“百企千人”实习计划,落地一批青年专业人才合作项目。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扩大“内地专题实习计划”,提供更多有吸引力的专题实习岗位。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实施“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为在南沙就业的香港大学生提供津贴。探索推动南沙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国有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人才。建设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港澳居民特别是内地学校毕业的港澳学生在南沙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维护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权益。加强就业配套服务保障,在住宿公寓、通勤、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帮助港澳居民解决到南沙工作的后顾之忧。

  C

  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

  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依托广州特别是南沙产业和市场基础,携手港澳不断深化对外经贸合作。发挥外国驻穗领事馆集聚优势,深入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需要,整合珠三角优势产能、国际经贸服务机构等“走出去”资源,加强与香港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同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国际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提供信息共享、项目对接、标准兼容、检测认证、金融服务、争议解决等一站式服务。集聚发展香港专业服务业,在做好相关监管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降低香港专业服务业在内地提供服务的准入门槛。完善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印刷业对外开放连接平台。

  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香港国际航运中心作用及海事专业服务优势,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航运服务资源跨境跨区域整合,提升大湾区港口群总体服务能级,重点在航运物流、水水中转、铁水联运、航运金融、海事服务、邮轮游艇等领域深化合作。加快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自动化码头建设,充分利用园区已有铁路,进一步提高港铁联运能力。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拓展航运交易等服务功能,支持粤港澳三地在南沙携手共建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加快发展船舶管理、检验检测、海员培训、海事纠纷解决等海事服务,打造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集聚区。遵循区域协调、互惠共赢原则,依托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大宗原料、消费品、食品、艺术品等商品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工程塑料、粮食、红酒展示交易中心,设立期货交割仓。

  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全面加强和深化与日韩、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支持南沙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率先积累经验。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水平自贸协定规则,加大压力测试力度。加强与欧盟和北美发达经济体的合作,推动在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对接,进一步融入区域和世界经济,打造成为国际经济合作前沿地。

  构建国际交往新平台。鼓励引导港澳商会协会在南沙设立代表处。支持港澳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全球主要自贸区、自贸港区和商会协会建立务实交流合作,探索举办“一带一路”相关主题展会,构筑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办好国际金融论坛(IFF)全球年会等国际性主题活动,积极承办国际重要论坛、大型文体赛事等对外交流活动。

  D

  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

  支持南沙在跨境机动车保险等方面先行先试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探索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开展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应用,创新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完善“互联网+”审批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即刻办+零跑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搭建一站式民商事纠纷解决系统平台,促进诉讼与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信息互通、有机衔接。

  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南沙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设立。支持南沙在跨境机动车保险、跨境商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粤港澳三地保险市场融合发展。支持开展移动支付创新应用。加快研究按程序在南沙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支持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等政策试点,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

  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互衔接水平。推动粤港澳三地加强社会保障衔接,推进在南沙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提高港澳居民社会保障措施的跨境可携性。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建立医疗机构“白名单”制度,扩大香港“长者医疗券”使用范围,推动将“白名单”内的南沙医疗机构纳入香港医疗费用异地结算单位,并逐步将支付范围从门诊扩大到住院。组织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医院评审认证标准,在南沙开展国际医院评审认证,便利国际保险偿付。建立健全与港澳之间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大湾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与港澳的交通衔接,加快建立南沙枢纽与香港的直接交通联系,进一步优化南沙客运港航班和广深港高铁庆盛站等经停班次,推进实现“一票式”联程和“一卡通”服务。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等前提下,稳妥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细化完善港澳游艇出入境政策体系、管理机制和操作规范。

  E

  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

  允许港澳企业在南沙采用港澳工程管理模式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合作。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文明传承、文化延续,抓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乡土树种、古树名木保护,用“绣花”功夫做好城市精细化治理。引入高水平规划策划设计单位及专家团队参与南沙规划编制、设计研究,探索引入港澳规划、建筑、设计、测量、工程等顾问公司和工程承建商的准入标准。对具有香港协会(学会)资格的香港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建筑测量师与内地相应协会会员资格互认。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合作,借鉴港澳在市政建设及服务方面的经验,邀请港澳专家以合作或顾问形式参与建设管理,支持港澳业界参与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文体设施和连片综合开发建设,允许港澳企业在南沙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采用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试点,允许取得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等香港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经备案后直接提供服务。

  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运用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智能传感、卫星、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加快南沙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全覆盖,提高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交通信息感知设施,建立统一的智能化城市综合交通管理和服务系统,全面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建设南沙智能电网、智能气网和智能供排水保障系统。

  ◎发展目标

  到2025年 南沙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产业合作不断深化,区域创新和产业转化体系初步构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资源加速集聚,成为港澳青年安居乐业的新家园;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智慧节能低碳的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基本确立,先行启动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2035年 南沙区域创新和产业转化体系更趋成熟,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生产生活环境日臻完善,公共服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区域内港澳居民数量显著提升;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在粤港澳大湾区参与国际合作竞争中发挥引领作用,携手港澳建成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成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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