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唐山多名男子在烧烤店群殴女子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在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和河北、江苏警方合作下,9名涉案人员于11日被全部抓获归案。昨日,“廊坊公安”发布通报称,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此前,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针对该案有无保护伞的问题,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谁也不会迁就,谁也不会保护,是谁就逮谁”。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
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何不同?
逮捕后羁押期限为整个办案过程
根据警方最新通报,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此前警方调查显示,这9人中有7名男性、2名女性,案发时多人实施了暴力行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其中几人外逃到江苏。10日,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广泛调查取证研判,随后展开抓捕。在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和河北、江苏警方合作下,9名涉案人员于11日被全部抓获归案。
据当地市民反映,主要嫌疑犯之一陈某志,系当地一水产养殖公司老板。企查查平台显示,陈某志牵涉7起司法案件,多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也即所谓的“老赖”,案由包括不当得利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嫌疑人刘某、陈某志、陈某亮均有刑事处罚记录,其中2019年刘某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上诉被驳回。2020年陈某亮涉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期间获减刑。2015年刘某、陈某志等人涉嫌非法拘禁被网上追逃。
在警方最新通报中使用了“逮捕”一词。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不同?对此,许浩介绍,两者的不同是,法定条件不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羁押的期限不同。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解释,刑事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而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他表示,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权决定逮捕的是人民检察院。对于羁押期限,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为何异地侦办?
排除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因素
6月11日晚,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该案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北京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沈腾表示,对案件异地侦查办理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案件背景和涉案人员背景较为复杂,异地可以极大排除干扰;二是案件本身或者涉案人员与当地某种势力存在一定关系或者利害关系,异地办案能够排除阻力;三是寻衅滋事行为是属地管辖的犯罪,异地办案可能涉及寻衅滋事以外的复杂问题,如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因此,异地办理有利于查清案件起因、背景及涉及犯罪的诸多因素。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一般由案发地,也即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的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许浩也表示,在实践中,类似涉黑案件才会由上级机关指定管辖,起码是跨地区的一级公安机关去侦查,侦查之后该案件公诉、审判也在指定地区。本案由廊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意味着案件重大复杂,可能是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作案。另一方面,为排除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因素,让案件更公开、公正、透明,所以异地侦查办理。
许浩还称,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侦查指定异地管辖,对于侦查机关正确、及时、公正办理特殊案件(比如涉黑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等),提高诉讼效率、提高打击犯罪力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等均能起到积极作用。
柴欣律师指出,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不再行使管辖权,并立即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或者办理的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与此同时,柴欣律师表示,本案属于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处于让案发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回避”的层面考虑,可以直接指定管辖,河北省公安厅此项决定也说明该厅对该案件很关注、很重视。
许浩介绍,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改用“异地管辖”还有减少干扰的作用,旨在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
事件进展
唐山市政府:
开展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
6月11日晚,唐山市长田国良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伤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
6月12日下午,唐山市召开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全面整治社会治安领域突出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内容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聚众赌博、组织容留卖淫、吸毒贩毒、盗窃、抢劫、诈骗、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唐山打人案行凶者被指曾涉非法拘禁
廊坊警方称正核实会彻查
6月12日,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南都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显示“陈继志”此前曾涉及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对于是否与此次通报中的陈继志为同一人,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回应称,相关线索正在核实,广阳分局会彻查此案,深入挖掘犯罪嫌疑人。
6月11日,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曾向南都记者表示,当时公安机关已抓获8名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
烧烤店店主现身:
施暴者没结账还威胁了我
南都记者注意到,6月12日,一名自称为涉事烧烤店店主的女子发布一则视频称,当时屋里没有手机,于是第一时间让别人报警。走出店门后,她被施暴男子威胁“出去就打我”。随后,施暴男子“账都没结就走了,我不敢管他要钱”。一名在涉事烧烤店附近经营饭店的店主告诉南都记者,确认视频中的女子就是烧烤店店主。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综合新华社、央广网、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