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严监管”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守住质量底线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6月09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采取坚决有力举措,严格落实企业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监管工作,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监管成果,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抗击新冠疫情,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有多重要,当下每一个人都很清楚。做好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工作,试剂质量可靠是基本的前提,但是偏偏有人打起了试剂的主意,试图借疫生财。6月5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保障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深圳办理的“朱某甲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朱某甲曾系某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合作经销商,从事该公司研发的新冠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销售业务。2021年7月底,朱某甲停止与该公司的合作。同年8月,朱某甲未经该生物科技公司许可,利用其熟悉该产品生产、销售流程的便利条件,找到深圳另一公司购买了其他类型的新冠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并使用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该生物科技公司试剂包装盒电子设计文档制作了包装盒,购买了棉签、药水、空管、说明书等原材料,联系不具有生产加工资质的王某某将上述原材料进行组装后对外销售。

  相似的案例也许不算多,但由于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的重要产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任何一个环节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会严重影响到疫情防控大局,并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巩固来之不易的监管成果,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试剂的质量安全底线必须守住。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不强调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比如需要确保产品研发过程规范,注册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要切实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起责任。

  但更重要的是,监管不能松懈。国家药监局因此提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

  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意味着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和网络监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线索都不能放过,必须深挖细查。

  媒体注意到,在北京接连查处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后,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的通知》。现在针对试剂质量问题,国家药监局又强调要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证明无论是试剂生产企业还是核酸检测机构,都将面临更加严厉的监管。

  这种监管既是全链条,也是全方位。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北京两家核酸检测机构因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多收价款,最近被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没共计25万余元。

  无论是在试剂研制、生产和经营阶段,还是在核酸检测过程中,不论是造假还是试图高价谋利,只要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影响了疫情防控大局,那就应依法处罚没商量。

  这种最严格的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响应了社会的强烈呼声,也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