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唐亚冰 肖文舸 5月3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就业情况。当前,全省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呈现“三个稳”的态势。
——主要就业指标保持稳定。截至4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0.2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5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36.6%和36.5%,超过时序进度。
——职工参保人数稳步增长。4月底,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765万人、3708万人、4066万人,同比分别增长4.1%、2.8%、3.3%。
——重点群体就业总体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外省异地务工人员和在粤务工脱贫人口就业基本保持稳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2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40.3%。
“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广东就业保持总体基本稳定的格局实属不易。这主要得益于广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充分释放助企纾困政策红利,广大企业家、劳动者拼搏努力、共克时艰,形成了稳就业保就业的强大合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忠保说。
具体来看,广东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狠抓助企纾困稳岗位。广东全力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保缴费补贴等政策。目前各项纾困政策已累计为企业减负约130亿元。
二是狠抓“三项工程”提质量。广东推进“粤菜师傅”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制定发布“预制菜十条”,打造“粤菜师傅”大师预制菜品牌;开展百万产业工人和百万职业农民培训行动,实施“农村电商”百园万站工程;大规模开展“南粤家政”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项目培训。仅今年1—4月,“三项工程”培训42.48万人次。
三是狠抓精准帮扶稳重点。广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大力挖掘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等政策性岗位潜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举办招聘活动530场、提供岗位29.3万个;启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实施“南粤春暖”行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000余场;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机制,对失业脱贫人口同步无缝落实再就业服务。
四是狠抓就业服务保用工。广东完善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创新开展“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今年以来累计为重点用工企业新招员工近6万人;还组织开展“点对点”专车专列和包机活动,为810家重点企业输送异地务工人员到岗超15万人。
五是狠抓创业和灵活就业扩岗位。广东对创业者提供个人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1-4月全省新发放贷款20.89亿元、贴息9000多万元。广东还在全国率先打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障碍,取消外省籍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限制条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
支持措施
日前,《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
一、落细落实创新创业资助政策
充分发挥好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的引导作用,每年资助不少于1000个大学生团队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入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的经费支持,入选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给予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以及每年4000—6000元、最长3年租金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万—20万元资助。
二、落实创新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减税降费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销售额在免税标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阶段性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大学生创办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便利化服务水平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五、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引导大学科技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鼓励孵化载体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对接合作。
鼓励省属企业积极与重点高校合作成立高校创业基金。
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申报创业管理专业,支持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列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纳入职称申报的业绩成果。
高校要完善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和创新创业成果的学分认定、置换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十四五”期间
◎建设10个省级双创导师培训基地
◎100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
◎实施省级优秀双创校外导师千人计划
七、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
支持校企协同共建创新创业实验室、创新创业园、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等平台,依托平台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和创业项目孵化。
加快推动全省高水平大学及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实现省级大学科技园全覆盖。
“十四五”期间
◎建设5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示范基地
八、完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机制
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
“互联网+”“众创杯”“挑战杯”“创青春”等品牌赛事。
定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推介会。
九、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教育部门 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政策落实
各高校 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