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区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意见和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在此方案指导下,黄埔区推出全国首个导航类应用软件文化保护对象地图、全省首批文化遗产检察官,区检察院2名“文化遗产检察官”,专门办理涉文化遗产方面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市首创“屋长+保护责任人”制度,成为该区新时代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基层治理探索的重要举措。
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财富。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文明留下了丰富、宝贵的文化遗产,以广州为例,2018年数据显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20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3090处。此外,还有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过去,文化遗产保护主要依靠相关立法、设立专项资金、文物部门履职、建立监督员队伍等来实现,取得了积极成效,基本守住了历史文脉。但就全国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而言,仍有不少问题,如保护资金缺口大、维修工程繁杂以及文化遗产犯罪侵害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等,这都不利于文化遗产保护。
针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新保护方式。如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2020年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苏州姑苏区检察院更早打造“文化遗产检察官”品牌。去年印发的中央权威文件强调,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从相关地方探索实践来看,文化遗产检察官可发挥多重价值:聘请文物专家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形成专业化的监督力量;通过巡查走访为文化遗产“把脉问诊”;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工作整改;通过办理文化遗产方面民事公益诉讼,让侵害者付出更大代价,使文物有钱修复,更好捍卫文化遗产。
以重庆文化遗产检察官办理的该市首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例,相关不法分子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还被判处共同赔偿被盗古墓葬保护修复工程费用4.5万余元。若无文化遗产检察官介入,或是另一结果,在赔偿问题上是未知数。
如今广州市黄埔区也在全省首次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这对于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广州而言,有望成为城市文化财富的强有力捍卫者,既改变了以往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而且专业办理文化遗产方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可增强司法震慑力,还能与相关部门在案件线索移送、普法宣传等方面形成合力。
另外,黄埔区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在前面探路,对于省内其他地区也有借鉴价值。要看到,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基本上在全国大同小异,面临不少共性问题,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是一种趋势。只有让司法机关更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城市的这一共同财富,才能减少损害更好传承。
要让文化遗产检察官更好发挥作用,一方面要汲取先行探索者的经验教训。重庆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总结指出,工作中存在四个“还需”,如还需进一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四大检察”全面发展;还需将未定级文物纳入更全面的保护体系等。这些“还需”,也值得黄埔学习经验完善工作;另一方面,如何更好发挥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仍需要不断去探索。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