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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政府权责边界,尽力而为做好公共服务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1月13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近日,《“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经国务院审议批复并正式印发。1月1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五部门相关负责人详细解答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服务、公积金、教育公平等民生热点问题。作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我国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将公共服务体系划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系统谋划9个领域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目标任务,并提出生活服务的概念。

  只有明确权力与责任的边界,才能更好地提供服务,公共服务也不例外。《“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权责边界为主线,对公共服务体系进行详细的分类,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有针对性的民生保障奠定了基础。

  如何区分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又如何界定生活服务?主要依据政府、社会、个人的权责关系尤其是政府在服务供给方面承担的责任,以及依据公民个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层次来进行划分。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在会上介绍,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保障服务供给的主要责任;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生活服务则是为了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完全由市场供给,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简而言之,基本公共服务是兜底型的民生保障,政府必须担起责任做好兜底,资金与服务都由政府来提供。而非基本公共服务,是生存需求以上但对人们生活需求也十分重要的公共服务。政府未必需要也未必合适直接提供这一普惠性质的公共服务,市场在这方面一般做得更好、更专业。因此,最高效的方法很可能是政府给予一定补贴,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让市场的专业力量提供服务,即出资购买而非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这样一来,既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价格,保证这一类服务的供给,从而提升社会整体福利。至于生活服务,则是公共服务之外的部分,完全由市场来供应,尊重市场规律,由个人进行选择。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9个领域的公共服务系统谋划,以住有所居及老有所养的相关措施为例,在住有所居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则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在老有所养领域,民政部即将重点推进建立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括重点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服务和保障、创新居家社区机构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养老服务监管,都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而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等,这一类普惠性养老服务则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

  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将公共服务划分为基本型与非基本型,正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以更高效的方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民生提供更优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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