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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儿戏,彩礼不是交易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12月26日        版次:GA02    作者:毛建国

  街谈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很多家务事,最终还得靠法庭来裁判。2020年3月,来自四川三台县的王某,与前女友刘某相隔六年后重逢并重新走到一起,在给付20多万元彩礼后,于当月登记结婚。但这段婚姻只维持了45天便走向终点,随后两人因退还彩礼的问题陷入漫长的纠纷。今年5月,射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刘某返还男方20万元彩礼。近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这起婚姻的前半段,颇有“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味道,如果没有后面的离婚,倒是一段佳话。遗憾的是,两人闪婚闪离,并由此经历了官司的折磨。现在,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不知能不能警醒更多的梦中人。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天价彩礼的话题频频占据舆论场,甚至有人画出了全国“彩礼地图”。有些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彩礼的多少与区域经济水平并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并不是说经济发展水平更高的城市就一定比乡村高,东部就一定比西部高。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因为婚姻而来的彩礼,掺杂了太多的非婚姻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观察文明素养的窗口。不必讳言,一些过高的彩礼,已经实实在在影响到幸福指数,甚至影响到部分年轻人对于爱情和婚姻的信任指数。

  围绕彩礼纠纷,已经有不少人通过法律来定分止争。《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一第五条,就是围绕彩礼而展开的。其中明确提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分别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起案件中,法院就是根据第三点,从而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

  彩礼问题比较复杂,不可能指望法律一揽子解决所有问题。彩礼因为婚姻而来,更值得思考的是,婚姻到底是什么?理想的婚姻,当然是爱情的结晶。恋爱也许可以冲动,但婚姻绝不是能靠冲动维系的,是需要一定时间来相互发现和检验的。这起婚姻,两人2014年分手,之后再无联系,2020年3月再次联系上,2020年3月12日办理了结婚证,2020年4月27日两人协议离婚。结婚用了不到半个月,离婚用了一个半月,这样的婚姻多少有些儿戏的成分。

  进而思考,彩礼到底是什么?恋爱不易,婚姻更难,正因为婚姻不是儿戏,所以自古以来,围绕婚姻有着一系列的约定乃至约束。而彩礼的存在,从初衷上讲,其实正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婚姻的存在和发展,绝不是一种买卖,不是把婚姻关系庸俗化和功利化。所以,对于彩礼这种民间习俗,人们并不是一概反对,真正反对的是以彩礼的名义,对婚姻明码标价,乃至漫天要价,进而发展成天价彩礼,成为婚姻的拦路虎,影响到爱情的美好和婚姻的幸福。如果说“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那么一切不以巩固和发展婚姻家庭关系为目的要彩礼都是不道德的,这样的彩礼应该受到鄙弃。

  婚姻不是儿戏,彩礼不是交易。当婚姻背弃了爱情,必然走向一地鸡毛,而当彩礼背弃了婚姻,也就只值几根鸡毛。以彩礼为目的的婚姻,更是玷污了婚姻这两个字。付20多万彩礼结婚45天就离婚,这笔钱能退吗?法院已经给出了答案。如何正确对待婚姻和彩礼,这个答案却只能由自己去回答。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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