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长生育假期后,该提防哪些问题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11月29日        版次:GA02    作者:冯海宁

  最近,多地宣布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码生育福利,延长生育假期。北京等地的女性产假增至158天,江西、青海等地的产假增至188天。而重庆则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各地延长女性产假势在必行。因为,从今年起我国进入全面三孩时代,为了激活适龄人群的生育意愿,实现三孩政策目标,解决少子化、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就需要为适龄女性提供更好的福利。其中,产假福利安排是否合理,关乎女性身心健康、母乳喂养等方面,对政策落实至关重要。

  相比条例修改前,多地生育假期大幅延长。以北京为例,此前根据国务院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再加上北京生育假30天,产假一共128天;条例修改后产假变成158天。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还可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这对于职场妈妈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可以有充分的时间用来休养身心、陪伴孩子。不过,延长后的女性生育假期能否不打折扣落地,是公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从以往情况看,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会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产假天数,但也有少数违规情况。比如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河南的产假一共是188天。但不久前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夏邑县骆集乡中心校规定头胎产假188天,而二胎产假98天。

  可见,某些用人单位未严格执行法定产假,而是随意制定“土政策”。不排除类似情况还会在其他地方上演。即使用人单位执行法定产假,也可能在执行过程中出“幺蛾子”,如去年上海某公司要求一名员工产假期间每天手写销售支持心得,这被认为是逼休假员工离职。

  而且,某些用人单位会不会围绕休产假工资玩花样也值得警惕。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在网络上,不少人咨询休产假期间工资打折是否合法。

  这说明一些单位虽然在执行法定产假,但为了节省成本,就在休产假职工工资上打主意。今后延长产假后,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由于面临的用工成本压力更大,更可能围绕控制成本侵害女性权益,除了从女性工资上省钱外,还可能不愿招聘女性或不愿给女性晋升机会。

  所以,延长生育假期的种种好处显而易见,但也要看到其可能带来的潜在问题。有的问题应该看得见,便于杜绝,如不执行法定产假、不支付合理工资。但有的问题会隐性存在,比如某些企业招聘时,虽然不限定性别,但在实际录用时,有可能把需要生育的女性排除掉。

  要想防止延长生育假期带来的侵权问题,既需要各地有关方面主动作为,加强普法和执法检查,积极受理女性职工的投诉;也需要地方通过奖补、减税等措施,以帮助用人单位精准减负来换取用人单位公平对待女性;也需要女性提高维权意识,勇于对性别歧视说“不”。

  如某些法律法规在立法过程中存在利益博弈,而各地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方则可能存在持续的博弈现象,希望各地有关方面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冯海宁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