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近日,人民日报一位河南读者来信讲述其小区推动成立业委会的艰难历程,“折腾了大半年,最后我们彻底放弃了”。北京读者宋女士在来信中说,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成立了业委会,但不到一年绝大多数委员相继辞职,业委会无法继续履职。
业委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组织方式,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尤其在维护业主权益、畅通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沟通、推动小区的管理等问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业委会成立难,很大程度上与来自物管公司的阻力有关。业委会的最重要作用是保护业主的权益,而具体表现往往是监督和规范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甚至将服务不达标的物管公司更换掉,这就不难解释为何大量小区在成立业委会过程中受到物管公司明里暗里的阻挠。实际上,各地都有对于物管公司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投诉,部分试图建立业委会的热心业主甚至会受到物管公司的骚扰乃至恐吓,不少如信中的河南读者一般,经历了一番周折,最终放弃组建业委会。
当然,即便业委会幸运地建立了起来,也只是另一个困难模式的开端,业委会的履职与运转亦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
首先,是业主的心态、意识与信任问题,不少业主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增进小区管理的意识相对缺乏,更多是抱着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平日不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一旦出问题又容易对业委会的处理方式产生质疑,难以形成良性的沟通循环,更难达到共同行使管理权的目的。
其次,成为业委会委员,不仅需要热心,还需要管理、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如何让小区的公共事务得到充分的讨论,如何在小区业主之间形成共识与沟通机制,如何获得小区业主的信任,要有想法,也要会做事,着实不是易事。很多小区业委会有不少热心人士,但可能缺乏一定的专业能力。
更重要的是,业委会有太多利益相关的问题需要处理,如何处理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业委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业委会委员之间的关系,甚至如何处理小区相关的利益问题,都是非常复杂的。例如,小区的电梯广告收入多少、招商如何、账目是否透明,或是更被业主关心的,业委会收益与薪资等问题,要处理好都不容易。实际上,也确实有通过业委会中饱私囊的案例,如何既不影响业委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又能有效监督业委会的工作,也是业委会运转中的一大难题。
业委会的成立与履职,在现实中都非常艰难,但业委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重要组织方式,业委会的顺利成立与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如何确保业委会的通畅运行,各方面的支持理解、意识提升与通力合作必不可少。期待在法律的保障与相关部门的有效协助下,更多业委会能建立起来,在摸索中坚持与前进,更好地维护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