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主要目标
到2025年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
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
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
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35年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具体任务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
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
广东任务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打造雄安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样板之城”。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深化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粤港澳大湾区。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
◎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巩固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成果,实施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污染防治行动,“一湾一策”实施重点海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沿岸直排海污染源整治、海水养殖环境治理,加强船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监管执法。推进海洋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和应急能力建设。到2025年,重点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比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
◎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
持续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长江、黄河、渤海及赤水河等长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深化海河、辽河、淮河、松花江、珠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重要湖泊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沿海城市加强固定污染源总氮排放控制和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美丽海湾。
文字:央视新闻、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