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奉献
李兰
女,汉族,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广东省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被授予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李兰25年来始终坚守福利机构服务一线,她把每一名孤残儿童当作自己的子女一样精心照顾,从一名普通医生成长为福利院的“当家人”,福利院的孩子都亲切地称她为“院长妈妈”。
在全国率先开展婴幼儿科学养育试点
1996年,李兰医学专业毕业后,毅然选择了到茂名市社会福利院(2020年1月更名为茂名市社会福利中心)当一名医生,从此深深扎根于社会福利事业。2006年寒冬,一对体重加起来不足1.5公斤的双胞胎女婴被遗弃在福利院门口,生命危在旦夕,为抢救这对女婴,正处于哺乳期的李兰,狠心为自己的孩子断奶,3个月住在福利院,用自己的乳汁哺育两名早产的女婴,将她们成功救活。面对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孤残儿童,她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每天为他们喂奶、喂饭、洗澡,还为他们倒屎、倒尿、换尿布,把每一名孤残儿童当作自己的子女一样呵护。
1999年,茂名市社会福利院在全国率先开展婴幼儿科学养育试点工作,李兰大胆尝试、不断实践,使弃婴的存活率大大提升,送养孤残儿童、弃婴2000多名,在全国名列前茅,她开创的“茂名养育模式”被国内多家福利机构学习采用。
率先提出“医、康、教、护”四位一体全人康复理念
2011年,茂名市社会福利院被民政部列为“全国‘明天计划’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李兰带领康复团队到各间福利院筛查、评估指导,研究康复治疗方案,使进入康复基地的脑瘫儿童康复效果明显改善,2011年以来共接收粤西地区17间儿童福利机构近400名脑瘫儿童和社区200多名脑瘫儿童进行康复,康复有效率达100%。
2012年开始,李兰率先提出“全人照顾安老服务理念”和“医、康、教、护”四位一体全人康复理念,摸索出具有茂名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免费为社区老人服务超过10万人次。在她的带领下,茂名市社会福利院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
荣誉
2017年 被广东省妇联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2019年 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被广东省文明办评为“广东好人”。
2020年 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七届广东省道德模范”,同年入选“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