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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方案如何突破原来的合作模式,丰富“一国两制”的实践

将澳门对外联系的优势与横琴的土地资源等优势结合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9月07日        版次:GA13    作者:王睦广 程昆 张馨怡 陈紫嫣

  横琴口岸。 通讯员供图

  陈端洪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禹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

  娄胜华 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学教授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文简称《总体方案》)提出,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粤澳双方联合组建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

作为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粤澳联手在横琴共建深度合作区,最大的突破是什么?在管理体制方面,究竟有哪些亮点?两种制度、两种法系未来如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融合?伴随方案落地,又将给澳门青年人带来哪些“红利”?南都记者采访三名专家,带来详细解读。

  创新和突破

“把粤澳合作的管理体制更加具体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表示,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做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丰富了“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他进一步表示,“一国两制”的制度空间很大,现在有了新的条件,可以在“一国两制”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探索更多发展模式;总体方案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加快实现合作区与澳门一体化发展。

  在管理体制方面,《总体方案》有哪些亮点?如何评价?对此,陈端洪表示,在2019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里,专门提到过粤澳深度合作区,但“纲要”里提的内容是大设想。新发布的《总体方案》是对粤澳深度合作具体化,内容很充实,更加具体,注意操作性,是一个比较务实的方案。

  “最大的亮点是管理体制的创新”,陈端洪称,方案提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上升为广东省管理、建立合作区开发管理机构、实行双主任制等内容,相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这份方案中的管理体制创新相当于在以往的“协议合作”上又上了一层,把粤澳合作的管理体制更加具体化。

  陈端洪表示,大湾区的合作模式,是一步一步发展推进的。早先是民间自发自愿的合作,主要是商务的合作。慢慢地进入到政府间的合作,后来又发展出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管理模式等。最新发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大体上也是政府间合作,但采取的管理模式与以往有很大改变。

  

“对于澳门来说,合作区不是飞地但更有飞地的功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禹表示,总体方案对澳门特色“一国两制”实践的意义重大和深远影响,概括起来有四点,一是合作意愿强,二是赋权力度大,三是创新举措多,四是发展前景好。一句话总结,就是“给澳门一个机遇,创横琴一个奇迹”。

  他进一步表示,在管理体制创新方面,方案最大的亮点就是把整个横琴岛划分为一个区域,实现分线管理,建立“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其中又包括四个方面的亮点,一是整个横琴岛是一个特定的区域,二是实行分线管理,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三是双方共同组建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四是收益共享。这些既是创新亮点,也是合作意愿强的表现,“这些创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区域合作的历史上第一次有类似的做法,体现了‘一国两制’的创新发展。”

  王禹同时认为,作为丰富“一国两制”的新实践,方案最大突破就是保持“一国”之下,突破了“两制”原来的合作模式,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实践。粤澳深度合作区不是把横琴划给澳门管辖,也不是澳门大学横琴校区模式,由全国人大授权管理,而是共同开发、收益共享。对于澳门来说,合作区不是飞地,但更有飞地的功能,拓展了澳门自由港的虚拟空间和制度空间;同时扩大了澳门的经济多元发展空间、居民的居住空间、就业创业空间,丰富了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

  

“广东省长和澳门特首任双主任 赋予澳门参与合作区开发建设广泛权限”

  

  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学教授娄胜华表示,总体方案亮点纷呈,如方案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的4个新定位,尤其是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

  “一直以来,支持澳门经济多元发展就是横琴与澳门合作的初心,但方案提出要构建和澳门一体化发展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这是新的突破点”,娄胜华表示,“总体方案”还有很多新措施来推进合作区的开放与建设,使澳门更好地融入内地发展,进一步延伸澳门的“一国两制”优势,即将澳门对外联系的优势与横琴的土地资源等优势结合,让澳门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得到更好发展。

  他认为,在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方面,“总体方案”提出成立一个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这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新的尝试。在目前港澳和内地合作的开发区里都没有过,而且澳门可以深度参与,实行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首任双主任,赋予了澳门参与合作区开发建设的广泛权限,调动与增强了澳门参与合作区建设开发的动力、吸引力。

  娄胜华还介绍了方案出台背景,称横琴开发已十余年,虽然也取得不少成绩,但对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对吸引澳门居民在横琴就业创业居住,成效尚不是很明显,服务澳门的特征也不够明显。“方案”的发布,将促进横琴更加开放,并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提供新空间和新平台,为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提供新家园。

  融合与发展

建议法律管辖问题“以属地管辖为主,加上属人管理”

  “新的深度合作区管理机构的组建意义重大”,王禹表示,粤澳两地为什么要合作,合作的目的什么?这就必须要回到横琴开发的初心——为澳门的产业多元化发展创造条件。

  他认为,深度合作区管理机构具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一是具有开创意义,两地区政府首脑分别担任新的管理机构负责人。二是探索意义,深度合作区是两种制度的结合。三是示范意义,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其他地区建设,提供了一种新的范本,如何做到两种制度共赢发展。

  当谈到未来两种制度、两种法系如何在合作区内融合时,王禹称,未来最关键的还是两种制度怎么融合共赢发展。一是深度合作区要制定合作区条例,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对现行法律法规应用的问题。二是可能需要修编新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要对原来的规划进行调整。三是如何充分利用广东、珠海的立法权问题。

  “融合的核心,还有就是法律的管辖问题,对此应该加以明确,是适用澳门的法律还是内地的法律?”王禹为此建议,可以采用“以属地管辖为主,加上属人管理”的灵活模式。涉及澳门因素的澳门管辖,涉及内地因素的由内地管辖,如果涉及内地因素和澳门因素的话,那么应该进行约定。

“粤澳两地在制度及生活习惯客观上存在差异,都需要双方磨合”

  “最大的突破在于体制机制的突破”,娄胜华称,目前,澳门实行低税制以及“自由港”政策,资金、货物、信息等实行自由流动。横琴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具体政策上,开放程度显然不及澳门。如果把澳门的制度引入到横琴的粤澳深度合作区,不仅有利于促进横琴的发展,对中国未来的对外开放也具有促进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方案提出要构建与澳门一体化的高水平的开放体系。合作区在引进澳门的部分制度并取得成效后,未来可能会形成一种示范效应,带动其它地区的合作开放,推动大湾区和其它自贸区的发展。

  “应该说,方案规定了一个总体的目标、方向和途径,但在具体落实的过程当中,我相信也会遇到不少挑战,需要双方磨合,共同跨越”,娄胜华称,《总体方案》提出的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机制,需要澳门和广东省对目前执行的政策制度作对接。比如建立合作开发区,需要相关数据的跨境流动共享,目前还存在一定阻碍,有一部分数据处于相互隔离状态,此外,在促进跨境数据流通的同时,怎么保证数据的安全,这些都需要两地作进一步探讨。

  他继续举例称,在居民生活细节方面,已经有人提出来,澳门目前用的插座采用欧盟标准,今后到合作区生活,电插座究竟是用内地标准还是用澳门的标准?当前粤澳两地在制度以及生活习惯上客观上存在差异,都需要双方磨合。

  娄胜华为此建议,方案出台后,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对粤澳两地的公务人员,参与合作区开发的企业员工与居民等做好宣传,培养合作意识、规则对接的意识;另一方面,必须在制度方面进一步融合,当前澳门执行的是澳门的制度,内地有内地的制度,未来在合作区将实行混合管理的模式,必须实现制度的对接,充分考虑哪些情况用澳门的制度去做,哪些要考虑到内地的情况,需要双方形成一种紧密协商机制。

  未来的“红利”

“澳门要保持长久繁荣,就不能封闭式地发展”

  “澳门的产业化相对单一,‘琴澳一体化’建设不仅有助于推动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对横琴来说,因为有中央给予的特殊的政策红利,未来可利用、可发展的空间还是很值得期待的”,陈端洪表示,近年来,横琴在产业政策、民生领域等多次发力,给予很多的政策红利,对于澳门青年来横琴安家就业确实有很大的吸引力。

  不过,陈端洪同时指出,从澳门本身的实际情况来看,澳门的人口较少,人才有限,澳门自身的企业数量也有限,澳门要保持长久繁荣,就不能封闭式地发展,需要调整保护本地人的“度”,更开放的心态,吸引内地、香港以及国际上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开放式吸纳高科技、金融、中医药等产业,教育领域根据产业需要培养相应的人才。

“横琴将成为澳门青年融入湾区、内地‘第一站’”

  娄胜华称,相对来说,澳门青年对内地的民情以及政策,并不是很熟悉,随着合作区的建设,澳门青年今后可以将横琴作为融入湾区、融入内地的第一站,即先在横琴创业、就业,积累一定的经验以后,再进入大湾区其他地区及内地发展。因此,“总体方案”提出,高水平打造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葡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一批新的吸引澳门青年创业就业的载体,无疑是有利于澳门青年在横琴创业、就业的。

  娄胜华表示,一直以来,由于澳门的个人所得税(职业税)相对较低,内地个人所得税相对较高,这成为影响澳门居民、澳门青年到内地创业、就业一个非常重要的障碍。随着方案明确,到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的部分予以免征,这将大大增强澳门青年到横琴就业、创业的吸引力。

  “希望澳门也能将面向本地青年就业创业的扶持和鼓励措施,在合作区延伸使用”,娄胜华建议,澳门青年创业,可以享受澳门特区政府的启动资金,政府的优惠甚至是无息贷款,这些措施如能延伸到合作区使用,将进一步推动、吸引澳门青年融入横琴及大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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