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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改,最终目标是提升社会福祉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9月03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日前,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遴选5个试点城市,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标,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疗改革的重要部分,甚至可以说牵扯着医疗改革各个方面。从需求方来看,“看病难,看病贵”是困扰就医者的老大难问题,是我国医疗体系亟待医治的典型症状,尤其是“看病贵”与医疗价格服务改革息息相关。从供给方来看,医疗服务与医务人员收入结构扭曲,“以药养医”令医院与医生无法纯粹专注于为患者看病,过度检查、过度用药成为就医体验不佳和撕裂医患关系的一大原因,同时亦进一步加重“看病贵”的问题。

  有部分就医者担心,在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进行改革的基础上,是否会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医疗服务价改反而“越来越贵”?对此,国家医保局已明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是单纯的定价调价问题,不是用单边涨价来代替改革。”也就是说,不会通过需求侧涨价来为供给侧提升质量提供储备。同时,医疗服务价改也不只局限于简单的定价涨跌,而是要通过机制的建立,结构性地改革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又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又要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资金还不扩大甚至还要节流,多赢局面如何实现?改革方案给出的答案是,通过医药费用的平移、转换和腾挪。

  实际上,这样通过医药费的转换实现多赢,此前在三明医改中已实践过。以往,在“以药养医”的环境下,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开药、检查及所在科室为医院带来的收入密切相关,既要看病又要“创收”,于是,医生们对某些“亏损”科室避之不及,如又累又穷的小儿科。而在三明医改后,医生的收入仅与其诊察、护理、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价值与水平挂钩,工作量代替创收量成为衡量标准,多劳多得真正得到了体现。

  资金不会从天而降,具体的方法则是将以往通过药获得的奖金转换成医生的劳动所得,去除过度诊疗、过度检查与过度用药,将药品流通环节的不当收益挤掉,通过医保给公立医院,再分发给具体的医务人员。这样一来,资金总量并没有增多,但医生的收入与劳动得到匹配,就医者享受的医疗服务质量得以提升,医保也没有扩大支出甚至还实现了节支,多赢局面是通过挤掉不正当溢价,从而达到新的平衡。

  此次试点吸取了三明医改的经验,明确在建立健全五大机制上进行探索。分别为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以及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其中,最受关注的是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其指的是将医院项目分为通用及复杂两种,通用项目政府通过强化大数据作用,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而复杂项目则由政府“管总量、定规则、当裁判”,公立医院在给定的总量和规则内形成价格。这既遏制了“越改越贵”情况的出现,杜绝乱定价,又避免了定价“一刀切”,出现不合理定价传导至医疗服务的减少或质量下降。而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这一机制本身,就是一种平衡机制。

  如何在就医实惠与医疗行业发展、医疗服务质量及保证医疗从业者收入之间实现平衡,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最大挑战。根据方案,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期待改革推广后,社会公平与福祉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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