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夜景。 南都拍客 张向良 摄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世界经济遭受巨大损失。传统经济形式如餐饮业、电影与乐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教育行业、体育行业都受到了很大冲击。人们的消费需求转移到网上,在线教育、视频娱乐、远程会议、在线医疗、网上购物、电商平台等这些不依赖人员空间物理移动的数字经济业态迎来快速发展的新契机。
9月1日起,《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施行,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条例》指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软件产业发展,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业,构建安全可控、共建共享的软件产业生态。
推动中小型工企运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解决方案
《条例》的出台旨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
《条例》提出,数字经济发展应当遵循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融合赋能、包容审慎、安全发展的原则。
《条例》分为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三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充分体现了广东数字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特色。
对传统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速度不快以及中小企业不愿、不敢、不会等问题,《条例》重点推动中小型工业企业运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对于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则全方位、成体系地提出工业数字化路径和措施,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鼓励对数据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条例》从数据资源开发保护、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三个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其中,在数字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条例》鼓励对数据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挖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依法获取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果,所产生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并可依法交易。
《条例》还提出,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设立数据交易场所。
解读
广东为何率先开展数字经济立法?
8月2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安排。《条例》是广东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典辉在会上透露,2020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约5.2万亿元,占GDP比重46.8%,规模居全国第一。
为全国提供先进经验和可借鉴模式
《条例》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统计局明确数字经济统计分类之后,国内出台的首个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广东为何率先开展数字经济立法?
对于《条例》的制定背景,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月琴解释说,一方面,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提出,要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另一方面,近年来,广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我省有必要发挥立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作全面系统化规定,推动我省数字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来自产业界和社会各界对于立法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王月琴表示,数字经济时代,工业互联网、平台经济、直播电商、远程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并与传统产业、社会生活加速融合。“这些既是快速成长的新动能,也给传统的管理理念、手段等带来挑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保障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目前国家尚未开展数字经济立法,王月琴认为,以地方促进立法的形式,鼓励、引导、包容、审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广东作为数字经济大省,在数字经济立法上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实践,也为全国提供先进经验和可借鉴模式。
探索数据价值交易模式
在回答记者关于立法重点关注问题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钟永明介绍,此前在审议条例草案时,各省对数字经济统计口径也并不统一,《条例》所用概念、行业称谓等尚无权威定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存在争议。5月27日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为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条例》及时与之衔接。
王月琴认为,《条例》为符合广东实际,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尤其将产业数字化进一步细分为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数字化三章,以此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数字乡村新业态以及数字金融、智慧教育等方面的发展。
此外,《条例》为数字经济发展预留创新空间,王月琴举例说,条例对数据产品、数据成果的财产权益予以法律保护,提出可以在法律规定条件下探索数据价值交易模式等规定。
钟永明透露,《条例》强化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完善了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保护规定,以及新业态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特定人群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
2020广东数字经济成绩单
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约5.2万亿元,占GDP比重46.8%,规模居全国第一;同比增长6.6%,增速比GDP(2.3%)快4.3个百分点。
数字产业化增加值规模约1.73万亿元,数字经济高新技术企业达2.2万家,居全国第一。
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4.29万亿元,同比增长3.3%,规模连续30年居全国第一。
全省软件业务收入1.36万亿元,同比增长14.8%,规模居全国第二。
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约3.47万亿元,居全国第一。已累计推动1.7万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55万家中小微企业“上云用云”。
A06-11版
专题统筹:杨存海
采写:南都记者 冯芸清 南方日报记者 彭琳 姚瑶 骆骁骅 朱紫强
见习记者 孟健 综合新华社、央视、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