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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摄像头偷窥,需要全面立体的保护体系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8月12日        版次:GA02    作者:周婷

  街谈

  住民宿在床尾发现摄像头,商场试衣间竟隔墙有“眼”,甚至正常的居家生活也能被陌生人隐秘围观。近年来,有不法分子偷装针孔摄像头,贩卖“观看权”邀请码牟取暴利。据报道,不法分子将针孔摄像头暗藏在酒店客房内,再通过分享APP邀请码,使他人获得观看权。针孔摄像头安装者往往以每个150元到200元的价格,将邀请码销售给下线代理,代理再层层加价进行分销,最终一个邀请码可卖到五六百元,而每个摄像头可生成100个邀请码,供百人同时在线观看,这一行为给公民个人隐私带来极大的威胁和隐患,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应和担忧。

  摄像头获取渠道简单、破解技术门槛低成为这一黑色产业链迅速繁殖的首要原因。不仅安装摄像头,还有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并控制家用及公共场所摄像头,搭建APP或利用其他视频管理平台向客户收取“会员费”、“套餐费”牟利。另一方面,好奇心和窥私欲在这一黑色产业链中被利用了,购买者的“窥私欲”演变成了一种无底线的精神心理需求,导致不法分子无视社会责任,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将隐私变为消费品,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正如美国思想家丹尼尔·贝尔所言:“在今天,隐私可以像消费品一样进入大众文化的需求中,它不再具有过去的庄重和严肃,而成了消费者可以购买的产品。不少人利用他人不为人知的隐私,来获取某些利益,这种不正当的获取,成为了无形的绑架,威胁着人们的安全。”

  关于此事的讨论,再度折射出人们对于信息时代隐私保护的关切。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的公告》,决定自2021年5月起,在全国范围对非法利用摄像头偷窥个人隐私画面、交易隐私视频、传授偷窥偷拍技术等侵害公民个人隐私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公告从社交软件等互联网平台、摄像头生产企业、电商平台等5个方面做出规制。

  摄像头下的公民个人隐私保护依赖政府、企业和公民的合力,一套立体化的个人隐私保护体系亟待建立。

  首先是需要加强法律治理的强度、力度。目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审议中,相关法律主要见于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目前国内因为公民个人隐私保护而被处罚的案例中,大多处罚较轻,主要是对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对平台、企业责令整改,这很难对犯案者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需要制定摄像头安装及管理者使用的规范标准。目前对于什么地方能安装摄像头,什么情况下可以公开影像资料以及“窃听”、“窃照”还缺少法律上的定义和相关规定。从近年来的相关案例可以看出,出问题的不是摄像头,而是摄像头背后的人,尤其针对公共区域的摄像头,管理者需注意使用的边界问题,建议在公共区域配有摄像头的地方进行标明,规范监控视频,对监控信息的管理者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监控视频只用于保障公共安全。

  另外需完善企业、平台的安全防范体系。摄像头生产行业需制定产品安全标准,强化生产厂商的安全意识,建立系统的摄像头安全体系及被非法入侵后的安全保护措施等。

  对于个人隐私泄露的受害者,需要建立不同层级的赔偿标准,当然,公民也需要提高摄像头使用的隐私安全意识。如从正规途径购买摄像头、安装时应注意避开隐私区域、养成定期更换密码的习惯、定期查杀病毒,及时更新使用软件的版本等。

□周婷 北京印刷学院新媒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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