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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城市更新大拆大建,倾听居民意见很重要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8月12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

  城市和人一样,也有“老了”、“病了”的时候。进行城市更新,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把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做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就是让城市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的一剂良方。

  截至2020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了60%。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城市,以城市为栖息地,根据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这意味着当下我国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即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阶段。因此“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今年全国两会,城市更新则首次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不少城市随之提出了城市更新的方案。

  但在推进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住建部指出,一些城市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住建部点出了要害。从以往实践来看,一些地方的主政者的确把城市更新当作了发展地产业的新一轮机会,片面热衷于大拆大建。大拆大建既提升了城市的容积率,也拉动了经济增长,带来了现实的好处,但盲目大拆大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会影响城市更新区域的居民生活体验,更会抬高房价,影响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的稳定,加剧了新市民、低收入群体租房的困难。

  住建部的最新意见则给城市更新加了几道紧箍。“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房屋可以拆除外,其他既有建筑应以保留修缮加固为主”,“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对照一下现实不难发现,相关规定的针对性很强。

  城市更新是个精细的工作,粗放的模式行不通。有鉴于此,意见稿从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等三个方面,提出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多用“绣花功夫”,而不是一拆了事,要求努力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实际上在以往的城市更新实践中,并非没有拿出“绣花功夫”的实例。近年来,广州探索老旧小区微改造,在保留老城风貌的基础上,精细提升社区居住品质,让城市更优雅更富活力,使市民生活更便利,提供了不少经典案例。如永庆坊所在的恩宁路地块原有建筑1352栋,共有居民2760户,一度是广州危旧房最集中的区辖之一。而在改造中,广州摒弃了“推倒重建”的模式,秉承“修旧如旧,新旧融合”的微改造理念,用“绣花”功夫,为这一历史文化街区重新注入了活力。

  如何把住建部严控大拆大建的意见落实下来?《通知》要求“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要彻底整改。”

  在火热的城市更新中,“再评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要害问题则是由谁来评估。广州城市的微改造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拓宽了公众参与的渠道。对一个地方的城市更新方案再评估,认真倾听当地居民的意见也应该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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