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昨日正式公布,作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开启我国人口发展新阶段。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决定》指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决定》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各省份每年报告人口工作情况
《决定》就“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化战略研究,完善人口空间布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人口学科和理论体系建设。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工作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本决定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中央将适时开展督查。
主要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以均衡为主线。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现代化建设全局中谋划部署,兼顾多重政策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改革为动力。深化改革,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提高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法治为保障。将长期以来党领导人民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的创新理念、改革成果、实践经验转化为法律。
主要目标
到2025年 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
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
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
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
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将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费用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
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补齐生育相关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
综合防治出生缺陷
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
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
今年底要能有实实在在的措施落地
权威访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昨日发布。这次生育调整有怎样的背景和特点?中央为何在此时做出生育政策调整的决策?生育政策将有哪些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一方面是顺应国家人口发展形势,同时也是满足群众的期盼。这次生育政策调整不只是放开三孩,同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调整生育政策,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把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问题同步解决好。”
调整生育政策要同步解决好群众后顾之忧
南都:这次生育政策调整有怎样的背景?
杨文庄:上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计划生育以来,到90年代,我国生育水平已经降低到了更替水平以下(总和生育率低于2.1),进入新世纪以来,生育水平在1.5-1.6左右波动。2006年,中央提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但生育水平下行的趋势逐渐显现。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做出实施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的重大决策部署。生育政策的逐步调整完善,一方面是顺应国家人口发展形势,同时也是满足群众的期盼。
今年,中央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值得关注的是,这次生育政策调整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要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南都:哪些因素造成了目前偏低的生育率?
杨文庄: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加快,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就业率高,人口流动加快,家庭小型化,小家庭在生育养育方面会面临很多困难,比如住房、托育、教育等。80后、90后,未来的00后,这些群体确实有实实在在的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过重的问题,也面临住房、工作竞争的压力。我想,生育政策放到多宽,已经不是绝大多数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了,大家更希望的是,自己在生育一个孩子、两个孩子,甚至三个孩子的时候遇到的那些困难,社会能否帮忙解决或分担一点,这是大家更
强烈的期盼。
三孩政策不会带来出生堆积
南都:《决定》中几次提到了“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适度生育水平应该是多少呢?
杨文庄:第七次人口普查发现我国的总和生育率现在是1.3,这肯定不是一个适度生育的水平。《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曾经设定过一个目标,总和生育率应该要达到1.8。如果能将总和生育率提升到1.8自然是很理想的,但生育水平的提升需要一定过程。1.3的总和生育率是比较低的水平,需要往上提。但能提到多少,取决于各方面的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是否解决了他们生育的后顾之忧。如果这些条件都具备了,生育率提升的可能性就会提高。
生育政策调整后,生育水平提升能否立竿见影地表现出积极的效果呢?我觉得不一定,还要观察。一方面,家庭的生育负担要想完全消除不是一两天能够做到的,但至少今年底要能有实实在在的措施落地;另一方面,新冠疫情对婚育的影响,也需要进一步观察。
长期看,1.8的目标是好的,近期看,我们要不断向这个目标去靠近。
南都:《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这个表述的意思是不是短期内生育率还可能继续下降,但我们希望平缓这一过程?
杨文庄: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肯定会带来一定的新增出生人口,还是有部分群众愿意要三孩,但是总的生育水平会有多大的波动,还需要继续监测。随着年轻人的婚育推迟,一孩生育水平下行压力较大。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过去几年一孩生育水平的下降,我认为三孩生育政策也会在这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果配套支持政策落地及时有效有力,精准施策,预计效果会更好。
南都: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预计每年的出生人口在多少?
杨文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们对群众生育二孩的意愿和行为做了调查,很多表达了二孩生育意愿的家庭实际后来并没有生,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生育行为的影响因素非常广泛,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实情况非常关键。但基本判断,出生人口数量的波动不会很大,不会出现明显的生育堆积。
我们更关注的是,生育政策的调整能否持续发力,这取决于配套政策如何补短板,能否形成有力的保障,让生育形势持续向好。
南都:这次的生育政策调整重点也在于生育配套支持政策体系如何完善?
杨文庄:2015年出台的全面两孩政策取得了积极效果,据估算,由于政策调整的原因共新增二孩1000多万,二孩在出生人口中的占比在50%左右。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确实看到,有不少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家庭实际并没有生育二孩。这些家庭可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生育、养育、教育的困难,认为再生二孩有比较沉重的经济负担,有子女照料的难题,女性就业也会遇到障碍等等。近几年,我们也在减轻养育成本、为生育提供支持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2021年6月刚出台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出,要把普惠托育服务的每千人口托位数从1.8提升到2025年的4.5。这些政策就是要着力解决家庭生育遇到的困难。
这次优化生育政策一方面是顺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的生育意愿;另一方面,我们调整生育政策,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把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这些后顾之忧同步解决好。
推动设立夫妻共同育儿假
南都:三孩生育及配套支持政策如何实施?
杨文庄:《决定》的出台是一个总号召。我觉得《决定》的出台时机非常好,恰逢“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点。《决定》的第一句话就是,“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既然是大事情,就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共同来做。
首先,要扭转以前从控制人口总量角度出发的一些看法和做法,转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这方面全社会要有共识。
第二,相关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际出发,拿出具体的举措。比如托育机构的发展更加多样化、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住房保障政策要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适当照顾多孩家庭,并且要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0-3岁的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部门正在对此做方案测算。优生优育方面,卫生健康部门也要做好高龄孕产妇的安全保障,加强对家庭育儿能力的指导。
第三,要倡导新的生育理念和生育文化,破除过度的焦虑与担心,提倡适龄婚育。很重要的一点,推动夫妻共同育儿假的设立,尊重女性生育的社会价值。
南都:生育配套支持措施会很快落地吗?
杨文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落地要快。各级政府部门要能够设身处地感受到群众在生育养育教育方面的期盼,家庭发展确实有很多短板。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做得越早,成本越小,效果可能越好。《决定》也提出,各省区市要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区市的党委政府要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中央将适时开展督查。
A04-15版
统筹:南都记者 吴斌 周全 黄亚岚
采写:南都记者 吴斌 宋承翰 刘嫚 吴单 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