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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立法会选管会:立法会直选参选人数减少31人

拒绝接纳5个参选组别名单,直接选举候选名单减至14组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7月15日        版次:GA15    作者:余毅菁

  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将于今年9月举行。

  7月13日,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下称“选管会”)依法对第七届立法会参选人的被选资格作出决定,认定20名参选人无被选资格,拒绝接纳5个参选组别名单。随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澳门中联办、澳门特区政府等发声表示坚决支持。

  澳门特区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13日公布,对比7日公布的候选名单总表,立法会直接选举的候选名单由19组减至14组,参选人总数由159人减至128人。

  当日,选管会就相关候选名单的纠正情况或替换无被选资格参选人等作出决定并公布。按照公布告示,减少的5组候选名单,是由于其不替换、经替换无被选资格参选人后,以及部分参选人放弃参选,名单内具被选资格参选人数量未达法定下限的4人而导致。

  至于间接选举,并无任何更改,维持5份候选名单共12名参选人。

  根据选举法及选举日程,候选名单受托人可最迟于16日就选管会的决定提出异议。如有异议,选管会将依照选举法规定作出决定。

  澳门特区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9日在记者会上表示,选管会经审查,有证据显示在19组直选中,有1组参选人为非选民(没有选民资格);另有事实证明,6组共21名参选人有不拥护澳门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门特区的情况,从而不具有选举资格。

  13日的决定指出,原21人因为事实证明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具被选资格,变更为20人,是由于其中1人提出替换人选。

表态

  国务院港澳办:坚决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严格依法组织选举

  “爱国者治澳”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是贯穿基本法的重要原则,是“一国两制”在澳门成功实践的根本保障。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作为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的重要组成人员,必须由坚定的爱国者担任。立法会选举必须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候选人必须符合爱国者标准。

  被依法裁定不具被选资格的参选人,并非真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管会依法审查参选人的被选资格并作出决定,彰显了法治的公正和威严,维护了选举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了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全合法、必要和正当,体现了严格依法履职的责任担当。

  澳门中联办:坚决支持立法会选管会依法认定部分参选人无被选资格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澳根本原则,维护了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权威和尊严,符合澳门立法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理据充分,合法合理。依据澳门基本法和澳门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对所有组别参选人的被选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是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的重要职责。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承担重要宪制责任。确保立法会议员由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出任,以维护特别行政区政权安全,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国家和澳门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澳门特区政府:坚决支持立法会选管会依法履行职责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是立法会议员应符合的最基本标准,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是维护特别行政区整体利益职责所在,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职责所在,是落实爱国者治澳根本原则职责所在。

  认定部分参选人无被选资格,不影响澳门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影响澳门居民的言论自由,也不影响澳门居民对特区政府施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澳门特区政府将继续严格按照基本法和澳门法律的规定,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支持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行稳致远,保持澳门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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