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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人非法集结案主审法官胡雅文办公室接到3个恐吓电话

香港律政司:必严正执法,绝不容忍恶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5月31日        版次:GA13    作者:余毅菁

  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共10人因2019年10月1日组织未经批准集结,部分被告涉煽惑他人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罪,5月28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刑。据香港“东网”报道,有消息称案件的主审法官胡雅文办公室随后接到3个恐吓电话,致电者声称会对她及其家人不利,职员随后报警。案件现由湾仔警区重案组接手调查。

  3个无显示来电号码的恐吓电话

  据报道,5月28日下午1时、3时及4时许,胡雅文办公室分别接到3个无显示来电号码的电话,通话期间,致电者声称会对胡及其家人不利。警方接手案件后将其列作“刑事恐吓”,交由湾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香港律政司5月28日发表声明回应称,法官行使司法权力时,必严格依据法律和证据处理案件。《基本法》第八十五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职能而被人恐吓,特区政府必定严正执法,绝不会容忍这种无视法纪及损害法治的恶行,警方会严肃跟进,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香港律政司表示,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威胁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损害,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

  香港“东网”称,律政司表示高度关注此事,强调任何试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的行为,应受到严厉谴责,任何人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意,有上诉机制处理。

三案并罚,黎智英获刑20个月

  卷入恐吓事件的胡雅文曾处理多宗涉及“修例风波”案件,4月就8.18及8.31未经批准集结案,判处黎智英监禁1年2个月。胡在8.31案判刑时,重申即使游行是和平,但自2019年起大型集结活动有暴力风险,加上警方早已不批准举行该次游行,但被告却明知故犯,他们的行为更引来公众参与,使公众误以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不用负刑责。

  香港区域法院5月28日就黎智英等10人于2019年10月涉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做出判决,黎智英被判入狱14个月,连同早前其他非法游行案件判囚的14个月,三案并罚,总刑期整合为20个月。另有7人被判14个月至18个月监禁。

  据香港电台报道,胡雅文5月28日宣判时表示,刑期要具阻吓性及惩罚性,即时监禁是唯一适合刑罚;2019年6月开始的社会骚乱在随后数月升级,越来越暴力及令人不安,几乎每日都发生示威及骚乱,部分更是暴动或大型非法集结,法庭判刑时应考虑当时情况。事实上,案发前2天示威者便投掷了约200枚汽油弹。她说,即使公民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障,亦并非绝对,而要受到法律限制,与个人信念等无关。游行后出现暴力、破坏公物、纵火、堵路等情况,被告在当时不稳定的形势下有意图违法、挑战公众秩序,属严重因素,因此需要判处即时监禁。

  各方发声

  香港中联办发言人: 已涉嫌触犯法律底线,支持警方严正执法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5月30日发表谈话,对胡雅文法官判决有关案件后受到恐吓表示关注,对恐吓事件表示强烈谴责,强调坚定支持香港特区司法机构依法履职,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捍卫法律尊严和法治精神。

  发言人表示,香港区域法院近日依法对黎智英等10名承认组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的人士作出判决,有效维护了法治权威,得到香港社会各界支持。然而,审判结束后,主审法官胡雅文办公室三度接到恐吓电话,内容涉及威胁胡法官及家人安全。在一向尊崇法治的香港社会,竟然再次发生威胁法官的恶行,令人震惊和愤慨。这是对法治秩序的公然破坏,也是对公共利益的巨大戕害,已经涉嫌触犯法律底线。律政司以及一些重要法律团体纷纷就此发表声明,强烈谴责对司法人员的恐吓行为,要求警方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我们对此表示坚决支持。

  发言人强调,香港的法治指数居全球前列,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更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干涉。我们相信,违法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的尊严必将得到切实维护。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法庭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不受任何干预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5月29日在资深大律师委任典礼上表示,法庭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不受任何干预。

  张举能认为,在香港,法官严格依据法律执行司法工作,秉持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因不同意法庭判决而对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一再提出不必要的质疑,不论质疑是来自香港或外地,都会令法治受损,也不利于维持公众对香港法庭的信心。

  张举能表示,委任资深大律师是法例赋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酌情决定权。资深大律师肩负的责任,包括树立并维持专业操守和才能的最高标准,继承大律师专业的优良传统,致力维护社会基石所在的法治精神,扶掖见习大律师及青年大律师并以身作则,对业内事务作出贡献,以及在有机会时参与公共事务。

  张举能认为,资深大律师是大律师界的领袖,经历过最为棘手和最具争议性的案件。因此,资深大律师有责任为司法机构发声,捍卫司法独立,维护司法机构作为独立司法机关在香港以至国际间的声誉。这合乎公众利益,同时能造福香港。

  案件回顾

  乱港头目黎智英承认组织非法游行

  5月28日,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10人,涉及于2019年10月组织及参与非法游行案件,在香港区域法院宣判。黎智英被判加监14个月。

  据南都此前报道,该案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杨森、何秀兰、吴文远、单仲偕及蔡耀昌。5月17日,10名被告均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另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5月28日上午,该案在香港区域法院宣判,黎智英被判加监14个月。

  据悉,10名被告中,黎智英、李卓人、何秀兰等人早前已因涉及其他非法集结案被判囚。其中,黎智英更是已多案缠身,控罪包括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涉违香港国安法及欺诈罪等。2021年4月16日,黎智英就2019年8月两宗非法集结案,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3项罪名,获刑14个月,目前正在香港的监狱服刑。

  除上述案件外,黎智英尚有其他案件待审,包括被控同李卓人等人,于2020年6月在维园喷水池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该案将于2021年6月11日在区域法院提审。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

综合新华社、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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