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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象”北,人类与野生动物应如何各自安好?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5月31日        版次:GA02    作者:冯海宁

  街谈

  人与野生动物,本应该处于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世界。然而最近,这两者的接触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切。譬如,15头野象近日一路逛吃、北迁,离昆明城区已不到100公里;5月27日下午,陕西旬邑一村民遇见金钱豹淡定拍照;被命名为“完达山1号”的野生东北虎曾闯村伤人,放归山林后最近又溜达到吉林。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从媒体报道来看,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走出原有家园与人类“密切接触”的机会增多了。对此,人类应该如何面对这些走近我们、甚至影响正常生活的野生动物?或者说,该如何划定和守护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界线,以确保两者各自安好,这是个值得探讨的公共议题。希望这种探讨促进反省,有建设价值。

  人与野生动物遭遇,首先要重视生命安全。如“完达山1号”野生东北虎曾闯村伤人,危及到人的安全。当然,也有幸运的案例,如村民遭遇金钱豹后安然无恙。不过,只要是野生动物身上就有一定野性,一个人遭遇时最好不要淡定拍照,以免受到攻击。随着此类报道越来越多,如何保持与野生动物的安全距离,以及应对野生动物的正确方式,这需要有关部门或者专家普及相关安全常识。

  比较理想的情况是,对野生动物接触人类的踪迹全面掌握。在这方面,云南有关方面做得较好,对野象群的活动轨迹通过无人机等技术实施勘察、跟踪,通知周边群众及早做好撤离准备,以免受到伤害。还值得肯定的是,云南森林消防总队暂不对外公布北上野象群准确位置,避免了某些人为了流量亲临险境直播野象群活动。

  不过,虽然云南此次人象两安全,但野象群一路北上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这是需要重视的第二个问题:财产安全。据悉,云南野象群一路北上,穿过街巷、踏过农田,短短40天时间就“肇事”412起,直接破坏农作物达842亩,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近680万元。一旦进入昆明市城区,带来的财产损失很有可能更大。

  好消息是当地村民透露,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将承担野象群“暴走”造成的损失。其实这是依法操作,《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问题是,有没有科学办法引导野象群远离人类、减少破坏?毕竟赔偿资金不是天上掉下的。

  鉴于野生动物与人近距离接触越来越多,有关方面应提供更好的“红线保护”,即在各环节画出保护“红线”。比如要想防止野生动物出走,先要在其家园画出“红线”,主要是防止人类活动“逼”走野生动物。再如,在野生动物进入人类领地后,确保“人”“野”两安全需要更明确的规则。还要有“红线”来控制财产性损失。

  总体来说,无论是相关地方政府还是周围群众、社会公众,在面对野生东北虎和野生象群时,都是比较理性的,没有造成生命损失和严重的财产损失。不过,野生东北虎也好,野生象群也罢,虽然处于有效监控之中,但未来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事件。这既需要有关方面拿出更为科学的解决方案,也需要在制度层面进行有效规范。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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