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甘肃一山地马拉松赛遭遇极端天气。截至23日早上8点,共搜救接回参赛人员151人,其中8人轻伤,在医院接受救治。21名参赛人员找到时已失去生命体征。甘肃省白银市长为此在新闻发布会上鞠躬道歉,甘肃省委省政府披露已成立了事件调查组,将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
在172人参加的百公里越野赛中,竟然有21人遇难,其中包括多名国内越野跑的顶尖选手。一次马拉松赛,出现这么多伤亡,酿成这么大的悲剧,远远超出了社会公众对于马拉松运动的普遍认知。
灾难主要缘于极端天气。按照当地官方的披露,“14时左右,救援人员到达高难山地越野赛道上山点后,发现雨急风大,夹杂冰雹、冻雨,已有泥石流等现象,救援难度增大”,做好了准备的专业救援人员都举步维艰,可以想象之前参赛选手的经历有多么恐怖。
但是即使遇上极端天气,出现这么重大的伤亡也匪夷所思。
作为一种具有风险的运动,参赛选手主动投入本次赛事,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自甘风险”行为,但从法理分析,赛事举办、组织方要免除责任仍然需要前提,即有充足证据证明其完全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如赛前对选手进行了风险告知和安全教育,对恶劣天气有预见性并制订了周密预案,一旦发生意外进行了及时救助等等。
本次赛事组织、举办方是否尽到了这些义务,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相信随后权威部门会给出翔实的调查结果,拿出有说服力的结论。但从目前各方透露的信息来看,却也不难得出一些基本判断。
越野赛原本就有一定风险,以当地的客观条件来论,不仅地形地貌复杂,极端天气也远非罕见,因此要主办这样一个规模较大的赛事,把可能出现的意外天气等各种情况估计在内,并为此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理的预案,就是一种基础性的责任。
而据选手透露,参赛运动员衣着单薄,“冲锋衣并没有被列入强制装备”,只是作为建议装备写进了赛事手册。为什么防风防雨保暖等必要装备没有纳入赛事的强制装备要求之中?显然,赛事组织者对潜藏的风险采取了轻忽的态度。
官方信息中显示,“当日中午12时17分,有参赛人员在赛事工作群发布求助视频,赛事组委会立即反应”,“部分地段无法行车只能步行搜救”,人们质疑:赛道路段尤其无人区为什么没有应急点和补给站?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险情,也没有及时终止比赛?救援能力是否与赛事的规模相匹配?从这样的救援过程中至少可以发现,组织者对可能的意外研判不足,因此没有做好充足准备。
在各种力量的推动之下,当下马拉松运动越来越火热。由于强调包容性和参与感,一场马拉松赛事往往可以轰动一个城,能够成为一个城市的全民狂欢。但是马拉松再平民化,毕竟是一个赛事,它对组织者和参赛者并非全无要求,而越野赛的门槛则更高。
事实上,由于参与者众多,筹备、举办马拉松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如何科学地规划路线,怎样竭尽所能地确保安全,以及做好后勤和救援,无不需要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必须精益求精才能万无一失。
一方面,组织者举办马拉松应量力而为,创造条件硬上并不可取,如果要办就必须为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做好预案。另一方面,对参与者来说,则要正确认知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旦遭遇突发,还要有避险意识,杜绝侥幸心理。
血的教训不能淡忘!